
延誤;贻誤。《北史·循吏傳·蘇瓊》:“至於調役,事必先辦,郡縣吏長,恒無十杖稽失。” 唐 張鷟 《朝野佥載》卷五:“設有稽失,衆共讁之。”《新五代史·雜傳十七·劉昫》:“ 愚 素惡 道 為人,凡事有稽失者,必指以誚 昫 曰:‘此公親家翁所為也!’” 宋 曾鞏 《殿中丞制》:“丞於殿内參總六尚之官,而察其稽失。”
“稽失”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稽失(jī shī):指延誤、贻誤,常用于描述因拖延或疏忽導緻事務未能及時完成的情況。
核心含義
強調因停留、耽擱(“稽”)而引發錯誤或損失(“失”),多用于古代行政、法律等正式場景。例如:
字義分解
多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行政事務或職責履行中的疏漏,如宋代曾鞏《殿中丞制》提到官員需監察“稽失”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北史》《朝野佥載》等文獻原文。
《稽失》是個漢字詞語,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其中,稽是此字的主體部分,由“禾”和“可”兩個部首構成,而失則是聲音部分。“禾”部是對應底部的,屬于植物類的部首,表示與農業相關的意思。而“可”則位于上部,屬于一類獨立的部首,表示與否定相關的意思。聲音部分“失”則表示失去、喪失的意思。
《稽失》的來源不容易追溯到特定的時間和地點。考古學家推測這個詞彙可能是在古代社會形成的,隨着時間的推移,它已經成為現代漢語的一部分。
在繁體字中,《稽失》的書寫方式與簡體字相同,沒有區别。繁體字指的是在傳統的漢字書寫方式中保留下來的字形,現在主要在台灣和香港地區使用。
在古時候,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一些不同。以《稽失》為例,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稍有不同,但整體的意義仍然是相同的。
以下是一個關于《稽失》的例句:“他因為疏忽大意,導緻工作遭到了重大的稽失。”這個句子中,《稽失》表示由于疏忽造成的喪失、失誤的意思。
在《稽失》的組詞中,我們可以使用它來形成一些新的詞彙,例如:“稽查”“稽考”等。近義詞可以是“喪失”“遺失”,它們表示相似的概念。反義詞可以是“獲得”“獲勝”,它們表示相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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