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dely different] 迥别
亦作“逈殊”。猶迥别。 明 瞿式耜 《請優賢王之封疏》:“臣伏察藩封體統,一字與二字迥殊。”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一》:“ 漳州 産水晶……所貴惟紫。别有所謂金晶者,與黃晶逈殊,最不易得。” 鄭觀應 《盛世危言·考試下》:“所學非所用,所用非所學,平日之所用已與當日之所學逈殊矣。”
“迥殊”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詞源與演變
該詞最早用于明清文獻,如明代瞿式耜《請優賢王之封疏》提到“一字與二字迥殊”,強調等級差異。清代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亦用其描述水晶色澤的顯著區别。
使用場景
近義詞與替代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文獻引用,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的原始詞條。
《迥殊》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極為不同或非常獨特。它可以用來描述某個事物與其他事物相比的差異明顯或異常突出。
《迥殊》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辶(走)和殳(戈)。它共有13個筆畫。
《迥殊》是由兩個字組合而成的,其中“迥”源自《說文解字》,表示超越、離開,表示遠離的意思。而“殊”則表示非常獨特、特别。因此,《迥殊》的意思就是突出、異常,與衆不同。
《迥殊》的繁體為「迥殊」。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關于《迥殊》這個詞的古代寫法我沒有找到相關信息,因此無法提供詳細的古代寫法。
1. 這個發明的想法與以往的所有發明都迥殊不同。
2. 她與衆不同的外表使她顯得迥殊于其他人。
3. 這件藝術作品的獨特風格使它在藝術界迥殊一格。
1. 迥異:意為完全不同,迥異于他人。
2. 迥然:意為完全不同,多用于形容景象或氣質。
3. 異于:意為與某物不同。
1. 特殊:意為特别,與衆不同。
2. 獨特:意為與衆不同,獨具一格。
3. 異乎尋常:意為與尋常不同,非常特别。
1. 普通:意為一般的,與衆相同。
2. 平凡:意為尋常的,普通的。
3. 一般:意為與其他事物相類似,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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