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非經獲準不得制造的物品。
管制的物品。多指禁止輸入的物品。
“禁制品”指受法律或行政規定嚴格管控的物品,需經特别許可才能制造、輸入或使用。以下是綜合解釋:
核心定義 指非經官方批準不得隨意制造或流通的物品,常見于進出口管制或特殊行業監管領域。例如:軍用設備、麻醉藥品等需國家審批才能生産。
管控範圍
法律關聯 涉及國際貿易法中的“戰時禁制品”概念,交戰國可扣押中立國運輸的此類物資,體現了國際法對特定物資的管控要求。
英文對照 譯作"banned products"或"articles prohibited from manufacture",常見于海關申報文件。
需注意:具體禁制品清單因國家/時期而異,實際應用中需參照最新法規。可通過商務部或海關總署官網查詢現行目錄。
禁制品是指被禁止生産、銷售、運輸、販賣或使用的物品。通常是因為這些物品可能對人民的生命、財産、環境或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危害。禁制品的範圍很廣,包括但不限于毒品、危險化學品、違禁武器、不合格食品等。
禁制品的拆分部首是禾( hé)和絲(sī),其中禾為上部,絲為下部。禾表示與農業有關的意思,絲表示細長的物品。禁制品的總筆畫數為11畫。
禁制品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法律制度。禁指禁止,制則指規定或法律。禁制品即指被法律制度禁止的物品。
禁制品的繁體字為「禁製品」。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會有一些差異,禁制品的古代寫法為「禁閟品」。
1. 市場上嚴禁出售禁制品來保護消費者的安全。
2. 這家工廠正在生産違禁化學品,違法法律規定。
1. 禁令:指由相關機構頒布的禁止某種行為或活動的規定或法規。
2. 禁運:指禁止運輸或運送某種物品或貨物。
近義詞:*********、非法物品
反義詞:合法品、允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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