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llowance]∶供給制人員領取的生活零用錢
(2) [pay;subsidy]∶工資以外的補助費
出差津貼
(1).亦作“ 津帖 ”。補帖;補助。《元典章新集·刑部·禁搔擾》:“本司官委有子弟或因買賣幹勾已事到彼,不許繁擾官府,并不得請獻飲食,津貼錢物。”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時事·王蓮生編修》:“甲申二月二十二日邸鈔,載其奏請京官津帖銀兩作正開銷。” 沙汀 《憶邵荃麟同志》:“他還作出安排……每月從創作基金中津貼我一筆生活費。”
(2).薪水以外的補助費。 鄭觀應 《盛世危言·廉俸》:“上焉者或借夤緣餽贈,節禮堂規,尅減軍餉,侵蝕錢糧為津貼。” 王西彥 《風雪》一:“一個小小科員,月薪八十,津貼四十。”
(3).指供給制人員的生活零用錢。《人民文學》1981年第8期:“你們當戰士,一月七、八塊錢津貼。”
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産生的額外勞動消耗或生活支出進行補償的一種工資補充形式,具有針對性、均等性和輔助性特點。以下是詳細解釋:
津貼屬于工資的組成部分,主要用于補償職工在特殊勞動條件(如高溫、井下)或額外生活支出(如駐島、物價上漲)中的消耗。其分配依據是勞動環境的優劣,而非技術或成果。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六條,國家通過津貼等形式保障勞動者權益。津貼支付方式可按基本工資比例或固定金額計算。
示例:高溫作業員工每月獲得300元高溫津貼,即屬于崗位性津貼,用于補償健康損耗。
津貼是一個名詞,指的是額外給予或補貼個人或團體的金錢或待遇。通常情況下,津貼是額外福利的一種形式,可以是額外的工資或補貼,也可以是額外的福利或榮譽。
津貼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水",右邊是"丿"。它的總筆畫數為10。
津貼一詞最早見于唐代的著作《劍南詩稿·卷二十·題雁門津牧廟》,用以表示仙家的飯食。後來,津貼的意義逐漸演變,成為額外給予的報酬或福利。
津貼的繁體字為「津貼」。
在古代漢字中,津貼的寫法有所不同。其中一個常見寫法是「津貼」,還有其他少見的寫法,如「津貲」。
1. 公司為員工提供每月的交通津貼。
2. 他因出色的工作表現獲得了一筆額外的津貼。
3. 老師們每年都會得到一份節日津貼。
組詞: 家庭津貼、生活津貼、房屋津貼。
近義詞: 補貼、津貼、獎勵。
反義詞: 扣款、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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