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察洞徹。 清 昭槤 《嘯亭雜錄·尹文端公》:“年三十餘即任封疆,遇事鏡燭犀利,八面瑩澈。”
“鏡燭”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鏡燭”意為明察洞徹,形容對事物觀察透徹、判斷精準的能力,常用來描述人的洞察力或處理事務的敏銳性。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昭梿的《嘯亭雜錄·尹文端公》:“年三十馀即任封疆,遇事鏡燭犀利,八面瑩澈。”
此處通過“鏡燭犀利”形容尹繼善(尹文端公)在政務中明辨是非、周全處理的能力。
現代漢語中,“鏡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文學或曆史語境中,用于贊頌人物敏銳的洞察力或對複雜局面的精準把握。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相關用法,可參考《嘯亭雜錄》等清代文獻。
《鏡燭》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通過鏡子看到燭光的現象,比喻觀察事物的真相和本質。
《鏡燭》的拆分部首是“金”和“火”,分别是銅部和火部;它的總筆畫數是11畫。
《鏡燭》這個成語出自《左傳·僖公二十世》:“長子有慶,字子野,就實。猶曰:‘禦之厲則鏡燭。’此子野之曲麗也。”意思是說,子野的才情和品德像是照在鏡子裡一樣清晰可見,能夠照亮整個世界。
《鏡燭》的繁體字是「鏡燭」。
古時候《鏡燭》的寫法跟現代有些不同,它的古漢字寫法是「鏡燭」。
1. 他的眼光猶如一面鏡燭,能夠看透世界的表象,洞悉事物的本質。
2. 在複雜的商業環境中,我們需要擁有鏡燭般的智慧,才能做出明智的決策。
1. 鏡子:能夠反射光線,使物體的像在鏡面上形成的物品。
2. 燭光:燃燒的蠟燭所散發的光芒。
3. 神采飛揚:形容人的神情容貌光彩照人,非常美麗和鮮明。
1. 照明:指用燈光照亮環境,使其明亮。
2. 解密:揭開某一事物的本質、内幕或真相。
3. 識别:辨别出事物的本質、特征或真實面目。
1. 昏暗:形容光線不明亮,昏暗的狀态。
2. 掩蓋:隱藏事物的本質、真相或信息。
3. 迷糊:對事物的真相或内在邏輯不了解或模糊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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