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治國的制度。 漢 賈誼 《治安策》:“豈如今定經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姦人亡所幾幸,而群臣衆信,上不疑惑!” 明 張居正 《請乞優禮耆碩以光聖治疏》:“﹝ 徐階 ﹞定經制以核邊費。” 清 馬建忠 《上李伯相覆議何學士如璋奏設水師說》:“伏查國家經制,凡一事關係數省者,則責成一人以督理之。”
(2).經理節制。《尉缭子·制談》:“經制十萬之衆。”《新唐書·裴度傳》:“憚 度 復當國,因經制軍事,數居中持梗,不使有功。” 宋 範仲淹 《泰州張侯祠堂頌》:“我公雄傑,經制 楚 越 。” 宋 羅大經 《鶴林玉露》卷七:“﹝ 宣和 中﹞命 陳亨伯 以發運使經制東南七路財賦。”
“經制”一詞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結合古代文獻和現代釋義綜合解釋如下:
治國的典章制度
指國家治理的根本制度或法規體系,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
管理、節制
表示對事務或人員的統籌規劃與約束,多用于軍事、財政等領域。例如: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用例,可查閱《宋史》《治安策》等文獻原文。
《經制》是一個漢字詞彙,意思是根據經驗或經典原則來制定或管理事物的制度或政策。
《經制》的拆分部首是“巳”和“刀”,總共有10個筆畫。
《經制》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合而成的,分别是“經”和“制”。其中,“經”意為以往的經驗或準則,也常用于指經典或教義。而“制”則表示制定、管理或控制事物的規則與政策。因此,《經制》結合了将經驗或經典準則用于制度化管理的含義。
《經制》的繁體字為「經制」。
古時候,《經制》的寫法與現代有所差異。其中,“經”在古代寫作「經」,而“制”在古代寫作「製」。整個詞彙的古代寫法為「經製」。
1. 這個國家有一套完善的經制,确保了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2. 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們總結了一套科學的經制來處理這種情況。
經濟、經驗、經典、制度、制約、制定
體系、規章、條例、辦法、體制
破壞、消極、無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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