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ill] 不動物照像
自動快速拍的一隻鹿的靜物照像
(1).舊時以為沒有生命的東西。對動物而言。《史記·五帝本紀》“動靜之物” 唐 張守節 正義:“動物謂鳥獸之類,靜物謂草木之類。”
(2).今多指靜止之物。 ********* 《死水·*********先生的書桌》:“忽然一切的靜物都講話了,忽然間書桌怨聲騰沸。”
靜物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語義指向的複合名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本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靜物”定義為“靜止的物體”,由“靜”(靜止狀态)與“物”(客觀存在體)構成偏正結構,特指無生命且處于相對靜止狀态的實體對象,例如器皿、水果、花卉等日常物品。此釋義體現了漢語詞彙的構詞規律,通過形容詞與名詞組合形成特定概念範疇。(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
二、藝術領域轉義
在美術範疇中,靜物指藝術家刻意選擇、布置并描繪的無生命物體組合。中央美術學院教材指出,靜物畫(Still Life)作為獨立繪畫門類,16世紀在歐洲确立藝術地位,通過光影、質感的表現傳遞審美意趣,如17世紀荷蘭黃金時代的靜物畫常暗含宗教哲思(來源:中央美術學院《西方美術史教程》)。故宮博物院館藏清宮《雍親王題書堂深居圖屏》亦包含瓷器、文玩等靜物元素,印證中國繪畫對靜态物象的審美表達傳統(來源:故宮博物院數字文物庫)。
三、文學隱喻延伸
現當代文學創作中,靜物常作為意象載體出現。魯迅文學院研究顯示,茅盾《子夜》通過書房靜物描寫映射人物心理狀态,錢锺書《圍城》以靜物細節暗喻時代困局,這種“以物寫人”的手法拓展了詞彙的象征維度(來源:中國現代文學館學術論文集)。
該詞彙在不同語境中始終保持着“靜态觀察”與“物象提煉”的核心特征,其語義演變折射出漢語言文化對客觀世界認知方式的獨特性。
“靜物”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靜物(拼音:jìng wù)指靜止不動的物體,通常用于美術或攝影領域,作為繪畫、寫生或拍攝的對象,常見題材包括水果、花草、器物等。其反義詞為“動物”,強調物體無生命或靜止的特性。
靜物常被賦予象征意義,如花卉象征生命短暫,骷髅暗示死亡(“Still Life”直譯為“靜止的生命”)。其“平凡中的不平凡”特質,使作品更具耐看性與哲思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藝術史上的經典靜物作品或具體技法,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擴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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