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精神。《左傳·昭公七年》:“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三國志·魏志·蔣濟傳》:“歡娛之躭,害於精爽;神太用則竭,形太勞則弊。” 宋 洪邁 《夷堅乙志·承天寺》:“自爾以來,精爽常鬱鬱。”
(2).魂魄。 晉 潘嶽 《******賦》:“睎形影於幾筵兮,馳精爽於丘墓。” 唐 李群玉 《題二妃廟》詩:“不知精爽歸何處,疑是行雲秋色中。” 清 王式丹 《于忠肅公墓》詩:“相望 鄂王 精爽在,靈旗蕭颯暮山空。”
(3).猶言神清氣爽。《醒世姻緣傳》第二回:“你家大爺昨日甚是精爽,怎麼就會這等病?”《紅樓夢》第七五回:“ 李紈 近日也覺精爽了些,擁衾倚枕,坐在床上。”
精爽是漢語中承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本義、引申義及文化意蘊三個層面解析,以下結合權威辭書與典籍用例詳述:
“精”與“爽”的獨立釋義
合成詞“精爽” 初指精神清明之态,如《左傳·昭公七年》“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
核心義項:精神魂魄
古代文獻中“精爽”多指人的靈魂或精神意識。
心性清明
唐宋後漸側重形容心智澄澈。
氣質與風骨
明清文學中擴展至人的氣韻風神。
魂魄二元論的體現
古代哲學視“精爽”為魂魄中的高級形态。
倫理化的精神境界
儒家将“精爽”與道德修養關聯。
當代語境中,“精爽”多用于書面語:
主要參考文獻(按釋義關聯度排序):
注:古籍原文釋義綜合《漢典》《國學大師》等平台校勘版本,現代辭書參考商務印書館權威出版物。
“精爽”一詞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結合古籍及現代用法解釋如下:
精神
指人的意識或思維狀态。如《左傳·昭公七年》提到“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強調精神與神明的關系;《三國志·魏志·蔣濟傳》也以“害於精爽”說明過度歡娛對精神的損害。現代用法中,可形容人精神煥發,如“室内美靓堂,邀來親朋歡,各個來誇贊”。
魂魄
多用于文學作品中代指靈魂或逝者的靈性。晉代潘嶽《寡婦賦》中“馳精爽於丘墓”描繪魂魄歸于墓地;唐代李群玉《題二妃廟》亦以“精爽歸何處”表達對亡魂的追思。
神清氣爽
形容清爽、舒暢的狀态。如宋代洪邁《夷堅乙志》中“精爽常鬱鬱”反襯出神清氣爽的缺失;現代例句“無酒精爽膚潤膚”則引申為肌膚或環境的清爽感。
該詞既可指抽象的精神與魂魄,也可形容具體的身心狀态,需結合語境理解。古籍中多用于哲學或文學場景,現代用法偏向描述清新、舒適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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