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精微的義理。 南朝 宋 王僧達 《答顔延年》詩:“珪璋既文府,精理亦道心。” 唐 杜甫 《贈特進汝陽王二十二韻》:“精理通談笑,忘形向友朋。” 清 黃景仁 《贈程厚孫時為厚孫作書與汪容甫定交》詩:“名象微言該,訓詁精理洽。”
(2).精心料理。 南朝 梁 沉約 《<宋書>自序》:“居家精理,姻族資賴。”
“精理”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核心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深刻、細緻的道理或理論,常用于哲學、學術或思想領域。
例證:
指細緻、用心地處理事務或管理事物。
例證:
南朝沈約《<宋書>自序》提到“居家精理”,意為治家時細緻周全。
應用場景:強調對日常事務或具體工作的認真态度。
“精”字本義為上等白米(如“食不厭精”),引申為細緻、純粹、精華()。因此“精理”可理解為:
若需進一步考證曆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全唐詩》等古籍數據庫。
精理是一個以精神和思維為基礎的詞彙,主要指事物的本質、内在的規律和道理。
精理的拆分部首是米,筆畫數為8。
《精理》一詞最早見于《莊子·外物篇》,“自生無有”之後有“是以謂之精理”。引申而言,精理漸漸成為指代事物本質和規律的通用詞彙。
精理的繁體字為「精理」。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精理」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使用相同的部首和筆畫。
他對科學理論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夠洞察事物的精理。
精心、精通、精湛、理解、理論、規律。
精華、要理、精要、主旨、中心。
糊塗、迷糊、草率、混亂、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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