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立案緝捕。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照提》:“若查訊未真,不可輕準,恐有本非婢僕,一經案緝,後日竟為把柄。”
“案緝”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àn jī,其核心含義是立案緝捕,具體解釋如下:
法律術語
指對犯罪嫌疑人或涉案人員進行立案偵查并實施抓捕的官方行為。常見于司法或警務場景,強調通過法律程式展開追捕行動。
擴展用法
在成語化語境中,可引申為“積極追查、追蹤目标”,不限于法律範疇,例如:“案緝真相”表示深入調查事實。
清代黃六鴻在《福惠全書·刑名·照提》中提到:“若查訊未真,不可輕準,恐有本非婢僕,一經案緝,後日竟為把柄。”此處“案緝”指官府依法啟動的緝捕流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清代《福惠全書》或現代法律詞典。
案緝是一個漢字詞語,指追捕犯罪嫌疑人、逃犯或追查案件下落等行動。
案緝的部首是欠和纟,共有10個筆畫。
案緝來源于《爾雅·釋诂篇》。
案緝的繁體字是案緝。
古代寫法中并沒有案緝這個詞,所以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相同。
警方展開了全力的案緝行動,最終将逃犯抓獲歸案。
案情、緝捕、緝拿、案件、指緝、緝私。
追捕、搜捕、擒拿、追擊。
放走、放過、釋放、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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