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君主名義給予的身分證明文件。《文苑英華·赦書四·會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尊號赦文》:“自今後并須準格用蔭人數年限,及察知冒賣資蔭,便收禁牒,報有司。”
“禁牒”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古代文獻角度進行解析。
禁,本義為“禁忌、法令所制止之事”,《說文解字》釋為“吉兇之忌也”,後引申為與宮廷相關的場所,如“禁中”指皇帝居所。
牒,指官方文書或公文,如《玉篇》載“牒,書闆也”,即記錄政令的簡冊。
結合二者,“禁牒”可解釋為與宮廷禁令相關的官方文書,或指記錄特殊禁令的公文。例如,在宋代《宋會要輯稿》中,“禁牒”曾用于描述對特定行為的官方限制令。該詞多見于曆史文獻,現代漢語中已罕用。
需注意的是,因“禁牒”屬古語詞,其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語境分析。例如,唐代《唐六典》中記載的“禁牒”多涉及宮廷禮儀規範,而元代《吏學指南》則強調其作為法律文書的權威性。
“禁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略有差異,但核心解釋可歸納如下:
指以君主名義頒發的身份證明文件,主要用于古代官員蔭補制度中,防止冒用身份。例如《文苑英華》記載:“察知冒賣資蔭,便收禁牒,報有司”,說明禁牒用于核實官員後代身份的真實性。
字義拆分
發音争議
存在兩種讀音:
應用場景
主要用于官員世襲制度中,如唐代會昌年間規定官員後代需憑禁牒确認蔭補資格,避免冒名頂替。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将其解釋為“禁止發放文書”,屬于對“禁”字的誤讀。結合古籍用例及權威詞典,應以“君主頒發的身份證明”為準。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文苑英華》《唐會要》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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