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稱王都及其周圍千裡以内的地區。《周禮·夏官·職方氏》“凡邦國,千裡封公” 漢 鄭玄 注:“ 周 九州之界方七千裡,七七四十九,方千裡者四十九,其一為畿内,餘四十八,八州各有方千裡者六。” 漢 蔡邕 《獨斷》上:“京師,天子之畿内千裡,象日月,日月躔次千裡。”
(2).指京城管轄的地區。《舊唐書·高季輔傳》:“今畿内數州,實惟邦本。”《舊唐書·郭子儀傳》:“又得 馬璘 牒,賊拟涉 渭 而南……若過畿内,則國人大恐,諸道易搖。” 宋 葉適 《黃子耕墓志銘》:“廟學隘,首增修……然後畿内之公侯, 秦 漢 之郡國,稱其制矣。”
畿内是中國古代政治地理術語,指帝王都城直接管轄的行政區域。該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周禮·夏官》記載"方千裡曰王畿",指以都城為中心、方圓千裡的直屬領地。漢代設"三輔"管理京畿地區,《漢書·地理志》載"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是為三輔",形成"畿内-郡縣"兩級管理體系。唐代推行"京畿道"制度,《唐六典》明确其範圍"東至鄭、汴,南至荊、襄,西至岐、隴,北至忻、代"。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畿"字甲骨文象形為田界,《說文解字》釋作"天子千裡地",本義指王城周邊設有疆界的特殊行政區。"内"則取"納"之本義,強調行政管轄權的直接歸屬。二字組合後特指中央政權直接控制的戰略要地,《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王都所在處的千裡地面"。
該概念在宋元時期發展為"四京制",至明清演變為順天府轄區。明代《寰宇通志》記載"順天府領州五縣二十二",其行政範圍即為畿内地區。清代《畿輔通志》詳述其地理範圍"東至永平府山海關,西至宣化府懷安縣,南至河間府甯津縣,北至承德府豐甯縣"。
主要參考文獻:
“畿内”是一個曆史地理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和用法:
中國語境
日本語境
日本古代仿照中國制度,将京都附近的五個行政區(山城、大和、河内、和泉、攝津)稱為“畿内”,屬于“五畿七道”體系的核心部分。
以上内容綜合了詞典釋義、曆史文獻及日本地理資料。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周禮》《舊唐書》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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