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禮》官名。掌禁庶民之亂暴。《周禮·秋官·禁暴氏》:“﹝禁暴氏﹞掌禁庶民之亂暴力正者,撟誣犯禁者,作言語而不信者,以告而誅之。”
禁暴氏是中國古代職官名稱,最早見于《周禮·秋官》。該官職專司社會治安維護,核心職能是"掌禁庶民之暴亂"。其名稱由"禁""暴""氏"三部分構成:"禁"指制止、防範,"暴"特指暴力行為,"氏"表示職官系統歸屬。
從職責範疇來看,禁暴氏主要承擔三方面工作:一是查處鬥毆傷人等暴力案件,二是禁止非法集會和擾亂市井行為,三是管理國家頒布的禁令執行情況。《周禮注疏》記載其配備"五兵"(五種兵器),在重大治安事件中有權實施武裝鎮壓。東漢經學家鄭玄注解強調,此職重在"防患于未然",通過日常巡查及時消弭治安隱患。
在周代官制體系中,禁暴氏隸屬于秋官司寇系統,與司隸、司圜等職形成完整的司法管理體系。其設置體現了先秦時期"刑起于兵"的治理思想,将軍事防禦與社會管理有機結合。現代學者彭林在《周禮主體思想與成書年代研究》中指出,這種治安管理模式對秦漢"亭長"制度和後世"巡檢司"制度的形成具有直接影響。
“禁暴氏”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源于西周時期,主要職能為制止暴力、維護社會秩序。以下從來源、職責、曆史沿革三方面詳細解釋:
一、來源與曆史沿革
禁暴氏最早見于《周禮》,屬秋官司寇下屬官職。西周時期設有“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等輔助官員,負責具體執行。北周時期仿周制,設“禁暴中士”一職,品級為正二命,仍隸屬秋官府。
二、核心職責
根據《周禮·秋官·禁暴氏》記載,其職責包括:
三、名稱釋義
“禁暴”即“制止暴亂”,“氏”指官職體系。鄭玄注解《周禮》時強調,“力正”特指通過暴力達成目的的行為。此官職體現了古代“刑禁暴,爵舉賢”的治理理念(《禮記·樂記》)。
需注意,相關記載主要源自《周禮》及後世注疏,實際職能可能隨朝代變遷有所調整。如需更深入研究,可查閱《周禮》原文及鄭玄注本。
巴巴多斯備述别魂秉職駁答禅居承繼遲旦叱犢床上施床楚真大棘電綫楯矛繁俎費時幹筆貢選關侯駭機泓碧花面郊端進鋭退速九鳸久替句校空幽款樣款至捆複拉不下臉檩條面從南音偏記謙廉前五子凄寂清頭清微家趨朝驅衛認敵為友人魚容車嬗遞潸然淚下少林沙外說實話送款肅立通家之好文脈握要嫺淑曉舌錫賜習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