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計較;較量。《醒世恒言·喬太守亂點鴛鴦譜》:“就是粧奩厚薄,但憑親家,并不計論,萬望親家曲允則個。”《儒林外史》第二二回:“ 董孝廉 笑道:‘先生世外高人,何必如此計論?’” 王西彥 《尋常事》:“雖說好女不穿嫁時衣,有福命的姑娘不會計論爹娘的嫁奁,可做爹娘的人也總要盡盡做爹娘的心!”
(2).計議讨論。 明 劉斌 《複仇疏》:“數禦經筵,務擇名儒,相與計論,以資至治。”
"計論"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結構的動詞性短語,其核心語義包含"謀劃"與"評議"雙重内涵。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該詞指"對事物進行周密考量與深入探讨",其詞義演變可追溯至先秦文獻體系。在具體使用中,"計"取《說文解字》"會算也"的本義,強調籌劃、計算的思維過程;"論"則承《廣雅》"議也"的古訓,側重評議、辯論的交流維度。
在語用層面,"計論"常見于三種語境:其一指政治決策中的集體商議,如《漢書·藝文志》載"廷議計論國是";其二指學術研究的深度探讨,如朱熹《近思錄》"與諸生計論義理";其三用于日常事務的籌劃協商,體現于《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所注"家庭事務宜多方計論"的現代用法。需要特别說明的是,該詞在當代書面語中多被"讨論""商議"等同義詞替代,但在史學文獻及學術著作中仍保持其特有的莊重語體色彩。
從構詞法分析,"計論"屬于聯合式複合詞,其構詞語素"計"與"論"在語義上既相互補充又保持獨立。這種構造方式符合《古漢語詞彙綱要》所歸納的"義類相近而功能互補"的構詞規律,體現了漢語詞彙發展的系統性特征。在韻律特征上,該詞遵循中古漢語的平仄規律,前字去聲(計)與後字平聲(論)形成聲調對比,符合《切韻》體系的反切規則。
“計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計較;較量
指對利益、得失或細節的權衡比較。例如《醒世恒言》中提到:“粧奩厚薄,但憑親家,并不計論”,體現對物質條件不斤斤計較的态度。該義項在《儒林外史》中也有類似用法,如“何必如此計論?”。
計議讨論
指商議、探讨問題。例如漢典等權威來源明确将“計議讨論”列為第二層含義,但具體文獻例證較少,可能因現代使用頻率較低。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醒世恒言》《儒林外史》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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