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奠于墓前。《周禮·春官·冢人》:“凡祭墓為屍。” 鄭玄 注:“祭墓為屍,或祈禱焉。”《韓詩外傳》卷七:“是故椎牛而祭墓,不如雞豚逮親存也。”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墓祭》:“向墓而為壇,以時祭。若宗子死,告於墓而後祭於家,此古人祭墓之始。”
祭墓是漢語中由"祭"與"墓"構成的複合詞,指在墓地舉行的祭祀活動。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解釋,"祭"意為用供品向神靈或祖先緻祭,"墓"指埋葬死者的處所,二字組合特指在墓前舉行的追思儀式。這一詞彙最早見于《禮記·檀弓下》記載的"有墓而不祭"之說,後演變為中華民族特有的祭祖傳統。
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指出,祭墓包含三重文化内涵:其一為供設酒食的實物供奉,其二為焚香跪拜的禮儀程式,其三寄托着生者對逝者的追思之情。在具體實踐層面,不同地域存在差異,如北方地區多選擇清明、中元等節氣祭掃,閩南族群則保留着"培墓"(修整墓地)的特殊習俗。
根據中華書局《中華風俗志》記載,完整的祭墓流程包含四個步驟:首先清理墓地環境,其次擺放三牲、果品等祭品,繼而由家族長者主持焚香祝禱,最後行三跪九叩大禮。這種傳承千年的儀式,既體現了儒家"慎終追遠"的倫理思想,也承載着家族血脈延續的文化記憶。
“祭墓”是中華傳統文化中表達對祖先追思的重要儀式,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指在祖先的墓地前進行祭拜、獻供品等活動,常見于清明節、中元節、祖先忌日等特定時間。其核心是通過儀式表達對逝者的敬意與懷念,并祈求祖先庇佑。
包括清掃墓地、擺放祭品(如酒食、紙錢)、焚香叩拜等環節。清代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提到“向墓為壇,以時祭”,說明古代祭墓需設立祭壇并按時舉行。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用或地域習俗細節,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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