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聚生民。 梁啟超 《說國風上》:“蓋既積民以成國,則國内之民之品性、趨向、好尚、習慣,必畫然有以異於他國。”
“積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解釋如下: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文獻中的用法或延伸含義,可參考梁啟超相關著作。
《積民》(jī mín)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團結和積聚民衆的力量”。它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積”和“民”。
“積”字的部首是禾(hé),它有10個筆畫。
“民”字的部首是氏(shì),它有5個筆畫。
《積民》一詞的來源比較廣泛,主要出自于古代文獻中的一些文章、詩歌和對話。在這些文獻中,這個詞經常用來形容統一民衆的力量和團結一心的精神。
《積民》的繁體字是「積民」。
在古代,寫作《積民》的漢字有一些變體。比如,在《康熙字典》中,它的寫法是「積民」。古人們對漢字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而隨着時間的推移,現代漢字的寫法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1. 在國家興盛的過程中,積民的力量是至關重要的。
2. 隻有通過積民,才能推動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 積極(jī jí):主動積累和努力進取的态度。
- 民主(mín zhǔ):一種政治體制,由民衆參與決策。
- 水民(shuǐ mín):生活在水上的民衆。
近義詞有:團結、合作、聚集。
反義詞有:分裂、割裂、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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