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集刻印。 張舜徽 《中國文獻學》第七編第六章:“輯刻叢書,也有以地區為範圍的,專收某省某邑曆代的著述成為一部書。”
"輯刻"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專業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對文獻進行系統性收集整理後付諸刻印的出版行為。該詞由"輯"與"刻"兩個語素構成:前字"輯"取《說文解字》"車和輯也"的引申義,表示收集、編纂;後字"刻"源自甲骨文象形字,本義為雕鑿,後引申為刊印。二者結合後特指古代學者将散佚文獻彙編校訂後雕版印刷的完整工序。
在文獻學領域,輯刻工作包含三個核心環節:一為輯佚,即從類書、注疏等文獻中爬梳散見内容;二為校勘,對異文進行考訂補正;三為刊刻,通過雕版或活字技術實現文本物質化。清代《四庫全書》編纂過程中,輯刻技術達到巅峰,僅《永樂大典》輯佚本便達385種,涉及經史子集各部類。
該詞在版本學研究中具有特殊價值,如明代毛晉汲古閣輯刻的《十三經注疏》,不僅保存了大量宋元舊本面貌,其校勘記更為後世提供了珍貴版本線索。現代學者通過對比不同時期的輯刻本,可追溯文本流變軌迹,構建古籍傳播譜系。
權威文獻中,《中國古籍輯佚學論稿》(中華書局,2015)系統梳理了輯刻技術的演進脈絡,指出其本質是"學術搶救與文化傳承的雙重實踐"。國家圖書館《古籍保護技術手冊》則将輯刻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重要對象。
“輯刻”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根據不同語境有兩種解釋:
指對文獻的整理與刊印,即“編集刻印”。該用法常見于古籍整理領域,強調系統收集、彙編文獻并雕刻成書。例如,張舜徽在《中國文獻學》中提到:“輯刻叢書,也有以地區為範圍的,專收某省某邑曆代的著述成為一部書。”
典型場景:整理地方文獻時,将某地區的曆代著作彙編成叢書并刻印出版。
由“輯”(收集整理)和“刻”(雕刻刻畫)組合而成,引申為形容做事認真細緻、注重細節。例如:“他對待古籍修複工作如輯刻般嚴謹。”
使用注意:此用法更偏向文學化表達,日常使用頻率較低。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張舜徽《中國文獻學》等專業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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