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祓除不祥的祭祀。古代多于三月上巳臨水舉行。 晉 褚爽 《禊賦》:“伊暮春之令月,将解禊于通川。” 晉 成公綏 《洛禊賦》:“考吉日,簡良辰,祓除解禊,同會 洛 濱。”《世說新語·言語》“諸名士共至 洛水 戲” 南朝 梁 劉孝标 注引《竹林七賢論》:“ 王濟 諸人嘗至 洛水 解禊事。”
解禊是古代禊祭活動中的特定儀式環節,指在祓禊儀式結束後進行的解厄消災行為。該詞由“解”與“禊”複合構成:“解”取解除、消弭之義,“禊”特指古代春秋兩季在水畔舉行的祓除不祥之祭。《周禮·春官》記載“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東漢鄭玄注“歲時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類”,說明解禊與上巳節祓禊存在文化淵源。
從儀式程式分析,解禊包含三重内涵:其一為解除災厄,通過蘭草沐浴去除晦氣,如《韓詩外傳》載“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拂不祥”;其二為解除服飾束縛,參與者褪去冬裝換着春服,符合《論語·先進》所述“浴乎沂,風乎舞雩”的春禊傳統;其三為解除飲食禁忌,儀式後舉行曲水流觞宴飲,王羲之《蘭亭集序》“引以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即是對解禊宴飲場景的文學寫照。
在禮制演變過程中,解禊逐漸從宗教儀式向民俗活動轉化。漢代應劭《風俗通義·祀典》強調“禊者,潔也”,至魏晉時期,杜笃《祓禊賦》已出現“妖冶之童女,顔炜而含榮”的世俗化描寫,表明解禊活動已融入春日遊賞的民俗功能。宋代吳自牧《夢粱錄》記載臨安市民“至晚散罷,謂之‘解禊’”,印證了該習俗在民間的延續。
關于“解禊”一詞,現有權威文獻中未見直接對應的解釋。但結合傳統習俗和文獻記載,推測該詞可能與“修禊”“祓禊”相關,以下是綜合考據:
詞義關聯性分析
“解”有解除、消解之意,“禊”特指古代除災祈福的儀式。因此“解禊”可理解為通過禊禮解除災厄,與“祓禊”(祓除不祥)含義相近。但需注意,古代文獻中更常用“祓禊”或“修禊”表述此類活動()。
修禊的核心内容
根據《風俗通義》《後漢書》記載,修禊是夏曆三月上巳日(魏晉後固定為三月初三)的水邊祭祀活動,包含:
與時間節點的關聯
今日正值農曆三月初七(2025年4月5日),與古代修禊時間相近。該習俗演變至今,部分内容已融入清明節踏青、曲水流觞等活動中。
建議:若需深入研究,可進一步查閱《荊楚歲時記》《宋書·禮志》等典籍,或核實“解禊”是否為特定地域、流派的特殊表述。
把脈扳親備注愊愊比勢博客場強儀充天塞地出出村院颠越遞杯底賬鵝笙阿世發靈方案法田風木高原槀砧鈎陳遘禍菰蔣橫口鴻侈濟河焚舟金砌來夢兒老丈人力竭聲嘶靈珠麟史李膺杯蠻箋象管毛裡求斯敏而好學排揎龐眉黃發硼砂貧胎披雪跄跄千紅萬紫乾心柔顔少甚麼時固收沒水旗淑貌嗣皇泰甚特得痛定婉婉踒虵獻替可否效驗狹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