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送發配。《清會典·刑部·尚書侍郎職掌四》:“若外省人犯咨解到部,後始告留養者,取具該犯确供,一面解配,一面行查。”
“解配”是一個古代司法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解配指将犯人押送至指定地點發配服役的過程,即“解送發配”。該詞由“解”(押送)和“配”(發配)兩個動作組成,常見于明清時期的司法文書。
在清代司法中,解配需遵循嚴格程式。例如《清會典》規定,若外省犯人押解到刑部後才申請留養,需先取得供詞,一面繼續解送發配,一面核查情況。明代方孝孺詩句“直解配顔闵”則用此詞表達對品格的比拟。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罕見,主要用于曆史文獻解讀或古裝劇台詞。其近義詞包括“流放”“充軍”,但“解配”更強調押送與發配的雙重動作。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制度,可參考、5、10的擴展内容。
“解配”是一個多義詞,常見的詞義有兩個,一是“解散原有的配對關系”,二是“釋放出來的財物、資源等進行新分配”。這個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其中“解”是表示解除、分開的意思,而“配”則表示搭配、配對的意思。
根據現行的漢字部首分類系統,這個詞的部首是言部。“言”是由“讠”和“二”兩個部首組成,其中“讠”表示“言語”的意思,而“二”表示數量。“解”字的總筆畫數是8,其中“言”的部分有5畫,而“二”的部分有3畫,“配”字的總筆畫數是10,其中“讠”的部分有5畫,而“巿”的部分有5畫。
在繁體字中,“解”字和“配”字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沒有明顯的差異。而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解”字的寫法稍有區别,其中“言”的部分常常寫作完整的“言”字,而不是簡化的“讠”字。
以下是關于“解配”這個詞的例句:
1. 公司決定解配這對夫妻,因為他們工作之間的矛盾嚴重影響了工作效率。
2. 政府将解配一部分資金用于教育事業的發展。
一些相關的組詞有:“解散”、“解構”、“重新配對”。
一些與“解配”有近義關系的詞有:“解散”、“解除”、“分配”。
一些與“解配”有反義關系的詞有:“配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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