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管巡察街道的官吏。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二》:“遂毆宦者,街吏擒以聞。” 宋 陳師道 《城南夜歸寄趙大夫》詩:“風雨喚人歸去好,免教街吏報平安。”
街吏是古代中國城市管理中負責街道事務的基層官吏,其職能涵蓋治安維護、市容監督及公共秩序管理。以下為詳細釋義:
基本釋義
街吏指古代官府設置于街巷中的專職官吏,隸屬地方行政體系,主要職責包括巡查街道、糾察不法行為、管理商販攤點等。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街吏”一詞可追溯至唐宋時期,與“坊正”“裡正”等職位共同構成城市基層管理體系。
曆史演變與職能
唐代街吏多由地方官府委派,負責執行宵禁、清理占道經營等事務。宋代《東京夢華錄》提及街吏需監督市集規範,确保“市井無喧嘩之擾”。明清時期,街吏職能與“巡捕”“保甲”等職務重疊,側重治安巡查與戶籍管理。
相關文獻佐證
清代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描述街吏“掌坊巷之政,以安民為要”,強調其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現代學者研究指出,街吏制度反映了古代城市管理的精細化特征(參考《中國古代官制研究》)。
“街吏”是古代中國社會中的官職名稱,主要職責為巡察和管理街道事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街吏指古代負責巡察街道、維護秩序的基層官吏。其工作内容包括處理糾紛、保障治安等,需具備勤勉、公正的品質,因此該詞也被引申為贊揚廉潔奉公之人的比喻。
曆史背景與職責
根據文獻記載,街吏在唐代已出現。例如韓愈《順宗實錄》中提到“街吏擒以聞”,指街吏逮捕鬧事者并上報官府;宋代陳師道的詩中亦有“免教街吏報平安”,反映其日常巡查職責。
使用場景
字詞解析
若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例句,可參考韓愈、陳師道相關作品,或查閱《順宗實錄》等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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