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局。 元 石子章 《竹塢聽琴》第二折:“都為那蝸角虛名,蠅頭微利,蟻陣蜂衙,将一片打劫的心,則與人争論高下,直等待那揭局兒死時纔罷。”
“揭局”一詞的含義存在不同解釋,需結合權威來源和文獻考證:
主流解釋(高權威來源)
根據漢典、滬江線上詞典等極高權威性資料,“揭局”意為結局,出自元代石子章《竹塢聽琴》第二折,原文提到“直等待那揭局兒死時纔罷”,此處“揭局”即指事件的最終結果。
其他解釋(需謹慎參考)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揭局”解釋為揭露真相或内幕,認為“揭”指揭露、“局”指事件。但這一解釋未見于古籍文獻,可能與現代對字面意義的拆解有關。
綜合建議
在權威文獻中,“揭局”主要指“結局”,而“揭露真相”的解釋缺乏古籍佐證,使用時應區分語境。
揭局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詞語,意思是揭開事件的真相、披露事情的内幕。
拆分部首和筆畫:揭(扌手部+卩刀钅部;總計13畫)、局(屍部 + 匚匸罒部;總計7畫)。
來源:《揭局》一詞最早見于《漢書·董仲舒傳注》。在古代,“局”字是指籬笆圍起的茅屋。後來引申為衙署、辦事機關,再進一步指事情的真相。
繁體:揭局的繁體字為「揭局」,與簡體字寫法一緻。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揭局字的寫法和現代稍有不同,如「揭局」的中間的「車」舊字形為「車」。
例句:他揭局的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轟動。
組詞:
- 揭穿:揭露事物的真相,使其不能再隱藏。
- 局中人:指參與事件的人或對事件了解内幕的人。
- 局外人:指未參與事件,對事件了解有限或不了解的人。
- 局勢:指某一地區或某一領域的事物的總體情況或動态。
- 局限:指因條件、環境等因素,使得行動或發展受到一定限制。
近義詞:暴露、揭發、公開。
反義詞:遮掩、掩飾、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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