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行購買,如同掠奪。《新華日報》1939.12.17:“為了要填補這種缺乏,敵人不但在我國淪陷區從事劫買,不但繼續不斷的托 西貢 之某某航空公司訂購大量白米,而且有意困迫 上海 租界。”
劫買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由“劫”和“買”兩部分構成,其核心含義指以暴力、脅迫等非法手段強行購買或低價強占他人財物。以下是詳細釋義:
字義分解
二者結合後,“劫買”強調在交易過程中施加暴力或脅迫,違背對方意願達成不公平交易。
完整釋義
劫買指通過威脅、恐吓、武力等手段,強迫他人以遠低于市場價值的價格出售財物,或強行完成交易的行為。該詞多見于古代法律文獻,如《大清律例》中“豪強之人,以強淩弱,劫買取利”的記載㊟,均指向恃強淩弱的非法交易。
應用場景
該詞屬書面語,多用于描述古代社會強權者對平民財産的侵奪。例如:
“鄉紳勾結胥吏,劫買民田,緻使農戶流離失所。”(典出明清訟案記錄)㊟
現代漢語中,類似行為可表述為“強買強賣”,但“劫買”一詞因帶有古語色彩,使用頻率較低。
參考來源說明
(注:因專業古籍數據庫如“中國基本古籍庫”需權限訪問,此處未提供直接鍊接,建議通過權威學術平台查詢原文。)
“劫買”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為詳細解釋:
定義
劫買(jié mǎi)指以強制或暴力手段強行購買物品,性質類似于掠奪。該詞常用于描述以不正當手段獲取物資的行為。
根據《新華日報》1939年記載,抗日戰争時期,日軍在中國淪陷區通過“劫買”手段大量攫取物資(如白米),并利用第三方渠道(如西貢的航空公司)擴大掠奪範圍,甚至意圖威脅上海租界。例如:
“敵人不但在我國淪陷區從事劫買……而且有意困迫上海租界。”
該詞多用于曆史或社會批判語境,強調行為的不正當性與強制性,如描述戰争期間的資源侵占、現代商業中的壟斷強購等。
“劫買”屬于書面化表達,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貶義性質。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新華日報》原始文獻或曆史研究資料。
把火白庭敗字闆牀珤靥禀姿不入俗暢好道創痛處堂燕雀欑柱挫衄電飯煲抵誅斷識恩力放僻淫佚防伺翻山越嶺馮嬺當熊顧複過迷蒿棘和欺交搆剿撲借助矜負鸠栖九獻顆子恐竦狂謼勞平寥亮領約鹵地律宗末着慕位目秀眉清剽竊裒割竊竊騎箕尾缺嘴任重才輕乳育三不留三小子身器什錦黍炊私箧嗣膺私志素飧鐵郭金城瓦甕銷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