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行購買,如同掠奪。《新華日報》1939.12.17:“為了要填補這種缺乏,敵人不但在我國淪陷區從事劫買,不但繼續不斷的托 西貢 之某某航空公司訂購大量白米,而且有意困迫 上海 租界。”
“劫買”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為詳細解釋:
定義
劫買(jié mǎi)指以強制或暴力手段強行購買物品,性質類似于掠奪。該詞常用于描述以不正當手段獲取物資的行為。
根據《新華日報》1939年記載,抗日戰争時期,日軍在中國淪陷區通過“劫買”手段大量攫取物資(如白米),并利用第三方渠道(如西貢的航空公司)擴大掠奪範圍,甚至意圖威脅上海租界。例如:
“敵人不但在我國淪陷區從事劫買……而且有意困迫上海租界。”
該詞多用于曆史或社會批判語境,強調行為的不正當性與強制性,如描述戰争期間的資源侵占、現代商業中的壟斷強購等。
“劫買”屬于書面化表達,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貶義性質。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新華日報》原始文獻或曆史研究資料。
《劫買》是指以暴力或欺詐手段迫使他人購買或交易物品的行為。在此情境下,劫買意味着買方在購買過程中遭到了強迫或不公平對待,違背了交易的自由原則。
《劫買》的拆分部首是“力”和“買”,其中“力”表示力量,而“買”表示購買。根據筆畫順序,它的總筆畫數為10。
《劫買》一詞的來源較為明确,它出自明代謙虛公《謙齋續編》,原文中有一句話:“不劫人買,故名‘公’也。”在古代,人們認為為了維護公平正義,不應該通過不正當手段迫使他人購買。
繁體字中,“劫”保持不變,而“買”使用繁體的“買”字。
在古代的書法中,劫買的寫法與現代書寫有一定的差異。在篆書中,劫買的字形更為簡潔,而在隸書中則逐漸趨近于現代漢字的形式。
1. 股市中的操縱行為是對投資者的劫買。
2. 我聽說有人在網上被劫買了一件名牌包,結果最後拿到的是假貨。
1. 劫持:指以脅迫或暴力手段控制他人行動或事物的行為。
2. 購買:指通過支付一定的代價獲取所需物品或服務的行為。
1. 欺詐:指以虛假的手段或不誠實的行為獲取不當利益。
2. 詐騙:指通過欺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公平交易:指基于平等、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的交易活動,雙方在交易中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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