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煙抽到中途斷火熄滅。 金大為 《吉林特産·蛟河曬煙》:“ 蛟河 曬煙的特點是:葉大肉厚,味香醇,耐潮濕,不截火,不走味。”
“截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解釋:
截火(拼音:jié huǒ,注音:ㄐㄧㄝˊ ㄏㄨㄛˇ)指煙抽到中途斷火熄滅的現象。例如在描述煙草質量時,常用“不截火”表示煙葉燃燒持久、不易中途熄滅。這一用法多見于地方特産描述,如吉林蛟河曬煙因“葉大肉厚、耐潮濕”而具備“不截火、不走味”的特點。
在電氣領域,“截火線”是一個專業術語,指零火線斷開後的火線(與“截火”無直接關聯)。需注意避免與前者混淆。
該詞屬于方言或特定領域術語,日常使用頻率較低,更多出現在煙草質量評價或方言文獻中。如需了解更多細節,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截火(jié huǒ)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拆分成部首和筆畫可以分為三部分:
1. 截:部首為戈(gē),總筆畫數為4。
2. 火:部首為火(huǒ),總筆畫數為4。
整個詞語總共有8個筆畫。
《截火》一詞源于《左傳》:“截火以象政,故從火從斬。《爾雅》曰:‘截火,作也。’”意思是用截斷的火焰來象征對政務的處理,因此從火,斬的分割部分。在繁體字中,截火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截火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在《康熙字典》中,截字的部首戈上方多了一個标記符號,表示與戈之間有一個刀,可以解釋為“用火切斷”。火字的部首火上面也有标記符號,表示有煙霧升起的意象。這些标記符號在古代的字典中常用于解釋字的意義。
1.政府及時采取措施,成功截火。
2.他們緊急撥打電話,希望能夠截火。
組詞:截斷、截取、截止。
近義詞:阻止、制止、止住。
反義詞:放任、任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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