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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商的意思、邊商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邊商的解釋

指邊地的鹽商。 明 弘治 以後,凡憑引行鹽的鹽商分邊商、内商、水商三類。邊商繳納鹽課,領取鹽引,并照官定引價将引售與内商;内商專買邊引,下場收鹽上堆,并照官定鹽價将鹽售與水商;水商多是銷岸商販,專收内商食鹽在指定引岸行銷。 清 代,以上三種名目均廢。但 四川 引鹽運銷 雲南 、 貴州 兩省的運商則仍稱“邊商”。《明史·食貨志四》:“一人兼支數處,道遠不及親赴,邊商輒貿引於近地富人。自是有邊商、内商之分。” 清 顧炎武 《富平李君墓志銘》:“數傳至君之曾祖諱 朝觀 者,為邊商,以任俠著 關中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邊商"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境特征的複合詞。《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明清時期在邊境地區從事官方特許貿易的商人群體",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層面:

  1. 地域限定性:特指在邊疆地區活動的商人群體,如明代九邊重鎮中的鹽鐵交易者。這類商人需持有朝廷頒發的"鹽引""茶引"等特許憑證,活動範圍受《大明會典·戶部》嚴格規範。

  2. 貿易特殊性:區别于普通商人,邊商承擔着"納粟中鹽"的職責,即通過向邊疆駐軍輸送糧草換取食鹽專賣權,形成獨特的"開中制"經濟鍊條。據《明史·食貨志》記載,正統年間邊商輸送糧草占九邊軍需總量的63%。

  3. 制度關聯性:該詞與"内商""水商"構成明代鹽商分類體系,邊商負責邊境物資交付,内商負責鹽引轉賣,形成《中國商業通史·第三卷》所述的"三位一體"流通機制。這種制度性身份在弘治年間"葉淇變法"後逐漸弱化。

現代漢語中,《經濟大辭典·商業經濟卷》擴展該詞為"邊境貿易經營主體"的統稱,涵蓋從事跨境商品交易、服務供給等合法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法人。其現代形态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二十條規定的邊境貿易備案制度。

網絡擴展解釋

“邊商”是明清時期鹽商體系中的一種特殊分類,具體含義及曆史背景如下:

1.基本定義

邊商指明代在邊境地區從事食鹽經營的鹽商。他們的核心職責是向政府繳納鹽稅(鹽課),換取官方頒發的鹽引(食鹽運銷許可證),再将鹽引轉賣給内商。

2.運作機制

3.曆史演變

4.社會影響

這一制度體現了明清政府對鹽業的嚴格管控,通過分層授權實現稅收壟斷。邊商作為鍊條首端,既承擔納稅義務,也因鹽引轉售獲得中間利潤,成為鹽業特權階層的組成部分。

注:以上内容綜合自明代鹽政制度及《滬江線上詞典》等來源,如需完整曆史細節可查閱《明史·食貨志》或鹽業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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