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邊地的鹽商。 明 弘治 以後,凡憑引行鹽的鹽商分邊商、内商、水商三類。邊商繳納鹽課,領取鹽引,并照官定引價将引售與内商;内商專買邊引,下場收鹽上堆,并照官定鹽價将鹽售與水商;水商多是銷岸商販,專收内商食鹽在指定引岸行銷。 清 代,以上三種名目均廢。但 四川 引鹽運銷 雲南 、 貴州 兩省的運商則仍稱“邊商”。《明史·食貨志四》:“一人兼支數處,道遠不及親赴,邊商輒貿引於近地富人。自是有邊商、内商之分。” 清 顧炎武 《富平李君墓志銘》:“數傳至君之曾祖諱 朝觀 者,為邊商,以任俠著 關中 。”
“邊商”是明清時期鹽商體系中的一種特殊分類,具體含義及曆史背景如下:
邊商指明代在邊境地區從事食鹽經營的鹽商。他們的核心職責是向政府繳納鹽稅(鹽課),換取官方頒發的鹽引(食鹽運銷許可證),再将鹽引轉賣給内商。
這一制度體現了明清政府對鹽業的嚴格管控,通過分層授權實現稅收壟斷。邊商作為鍊條首端,既承擔納稅義務,也因鹽引轉售獲得中間利潤,成為鹽業特權階層的組成部分。
注:以上内容綜合自明代鹽政制度及《滬江線上詞典》等來源,如需完整曆史細節可查閱《明史·食貨志》或鹽業專題研究。
邊商是指在邊境地區從事商業活動的人。他們通常在邊境地區經營店鋪或貿易,從中獲取利潤。
邊商的拆分部首是刀,總共有11個筆畫。
邊商這個詞是根據其字面意思而形成的,邊指的是邊境,商指的是商業,兩者組合而成。
邊商的繁體字是邊商。
在古時候,邊商的寫法與現代相似,隻是一些字形可能有細微變化。
1. 他是個有經驗的邊商,對邊境地區的商業環境非常了解。
2. 邊商們利用邊境貿易賺取了可觀的利潤。
邊商可以組成其他詞語,如邊商集市、邊商貿易等。
邊商的近義詞有邊境商人、邊疆商賈、邊陲商人。
邊商的反義詞是内地商人,指在内陸地區從事商業活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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