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節的分際。前後季節不同,分别季節的界限,稱為節分。如立春前一日為冬,後則為春。 唐 劉威 《閏三月》詩:“莫怪花開晚,都緣春盡遲。節分炎氣近,律應蕙風移。”
“節分”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與“時節劃分”“節氣分隔”相關。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節”指時令的段落,“分”為分開之意,合指季節或節氣的變化節點。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節氣分隔之意
在傳統農曆中,“節分”常指二十四節氣中标志季節轉換的節點,如春分、秋分。中國社科院《中國曆法研究》指出,春分、秋分在古代被稱為“二至二分”,是晝夜均分、陰陽平衡的象征。
日本文化中的特殊含義
漢語語境外,“節分”一詞在日本文化中專指立春前一日(2月3日左右),這一用法源于中國古代的追傩儀式。日本《歲時記》記載,此日有撒豆驅邪習俗,反映了中華文化對東亞曆法體系的深遠影響。
語言學溯源
從構詞法看,“節分”屬并列式合成詞,最早見于《後漢書·律曆志》:“分節氣序,以啟閉為節。”此處強調通過天文觀測劃分季節,體現古代農耕社會對自然規律的精準把握。
參考來源:
“節分”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指季節的分界點,特指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氣的前一天,其中以立春前一日最為典型。例如:
日本吸收中國節氣文化後,将“節分”發展為立春前一天的驅邪祈福活動,主要習俗包括:
中文語境中,“節分”更側重自然節氣劃分,而日本則賦予其民俗宗教色彩,形成獨特的文化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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