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沖撞冒犯。 明 高攀龍 《自請罷斥疏》:“臣之事君如子事父母,父母有怒,為子者當夔夔齋慄,待親心之自明,親怒之自霽,何可更為激瀆。” 明 高攀龍 《自請罷斥疏》:“亦由當時大臣過激以速成其禍,今日何可别為激瀆。”
“激渎”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來源中存在一定差異,以下是綜合權威信息的詳細解釋:
詞源與結構
該詞由“激”和“渎”兩字組成:
語境與用法
常見于古代文獻或正式場合,如明代高攀龍在《自請罷斥疏》中寫道:“何可更為激渎”,表達對上級或尊長的冒犯。現代使用較少,多用于書面語。
注意事項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激烈诋毀侮辱的成語”,但主流詞典及曆史文獻均以“沖撞冒犯”為核心含義,需注意區分語境。
建議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或權威古籍驗證曆史用法。
《激渎》是一個包含“激”和“渎”兩個字的詞彙。它的基本意思是不敬、亵渎、輕蔑對待。
“激渎”的拆分部首是“氵(水)”和“攵(攴)(又稱‘夂’,通常為攴的舊異體字)”,分别表示水和打擊。它的總筆畫數為23筆。
《激渎》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特殊。它是出自《易經·乾卦》第六爻(初爻)的卦辭:“激渎,亨。貞,厲。無咎。”(翻譯:激迅地攻擊,然後退避,可以通達。堅守正道,雖然厲害但不會有禍患。)這裡的“激渎”意指迅速而激烈地攻擊,但同時也提到了堅守正道的重要性。
《激渎》的繁體字寫作“激蔿”。繁體字的使用大多出現在港澳台地區,是漢字的一種變體。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沒有特定的“激渎”字的寫法。根據不同時期和書體的變化,古代人們可能使用了不同的字形表示這個詞。因此,它的古時候寫法并沒有具體的規定。
1. 他對長輩的态度毫無激渎之意,總是恭敬有禮。
2. 這部電影深受信仰者喜愛,因為它沒有激渎宗教的元素。
激渎可以與其他詞彙組成新的詞語:
1. 自激渎(自我輕視、自貶)
2. 激渎世俗(對世俗價值觀的亵渎、蔑視)
激渎的近義詞是輕蔑、亵渎、冒犯。
激渎的反義詞是尊重、崇敬、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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