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經完成;已經成為。《詩·小雅·六月》:“維此六月,既成我服。” 毛6*澤6*東 《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問題》:“有些則造成既成事實再告訴它。” 郭沫若 《革命詩人屈原》:“到了這個時候,或早或遲必然的要起來一次革命,便是文字打破既成的定型而向脫去了桎梏的言語急起直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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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已經完成”或“已經成為”,通常用于描述不可逆轉或已确定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成語用法,可參考上述标注的網頁來源。
“既成”一詞形容已經存在或已經完成的事物,指已經确定下來并且不易改變的狀态。在日常用語中,通常用來形容已經成為事實的現象或被廣泛接受的事物。
“既成”字由“日”和“立”兩個部首組成。
“日”是指太陽的形狀,作為一個獨立的部首表示與時間、天氣等有關的事物。
“立”是指站立的形狀,作為一個獨立的部首表示和站立、建立等相關的事物。
“既成”共有9畫。
“既成”一詞最早出現在《戰國策·齊策四》中,原意是指已經發生或實現的狀态。後來,這個詞被廣泛用于形容其他的已經确定下來的事物。
“既成”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已成”。
在古時候,漢字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關于“既成”一詞的古代寫法,我們可以參考《康熙字典》中的記載。
在《康熙字典》中,“既成”字的古代寫法為“穤成”。這個寫法中的“穤”為“乂”字的古代異體字,表示已經完結或已經完成的意思。
1. 這個決定是既成的事實,我們必須接受它。
2. 這個社會問題已經成為既成的難題,需要我們共同努力解決。
1. 既成事實:指已經實際存在并被大家所接受的事實。
2. 既成定論:指已經被确定下來的結論。
1. 現有:表示已經存在的、現存的。
2. 已有:表示已經具備或已經存在的。
未成:表示還沒有到達或實現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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