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鞭子和馬籠頭。借指隨從效力。《舊唐書·封常清傳》:“ 常清 慕公高義,願事鞭轡,所以無媒而前,何見拒之深乎?” 王闿運 《上巡撫恽侍郎書》:“至於降輿輦執鞭轡,禮士於敝廬,屈尊於窮巷,則皆難之。”
鞭辔(biān pèi)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由“鞭”和“辔”兩個單字組合而成,主要用于指代駕馭車馬的器具及其引申意義。以下從權威漢語詞典角度分項闡釋其詳細含義:
鞭
指驅趕牲畜的用具,多以皮革或繩索制成。《說文解字》釋:“鞭,驅也。”其核心功能為驅使前行,如《左傳·宣公十五年》載“雖鞭之長,不及馬腹”,強調其驅策作用。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辔
指駕馭牲口的缰繩。《說文解字》載:“辔,馬辔也。”通過控制缰繩方向以約束馬匹行動,如《詩經·秦風·小戎》中“四牡孔阜,六辔在手”即描述執缰馭馬之态。
來源:《說文解字》。
作為合成詞,“鞭辔”在古籍中多指整套馭馬工具,引申為駕馭、控制的行為或權力。例如:
《淮南子·道應訓》載“執鞭辔而禦驷馬”,此處指實際的車馬駕馭工具。
來源:《淮南子》漢初道家典籍。
唐代柳宗元《钴鉧潭西小丘記》以“鞭辔所加”喻指對自然的掌控,後漸擴展至人事管理領域,如“執掌鞭辔”代指行使管理權。
來源:《柳河東集》。
“鞭辔”在傳統文化中承載雙重象征:
儒家思想中,“鞭辔”暗喻禮法制度對社會的規範作用,如《周禮》強調“以馭其民”需如馭馬般張弛有度。
來源:《周禮注疏》(漢代鄭玄注)。
古代政治語境中,“授以鞭辔”象征委任職權,如《後漢書》載光武帝“授鄧禹鞭辔,委以西事”,賦予軍事統領之責。
來源:《後漢書·鄧禹傳》。
“鞭辔”從具體馭馬工具發展為抽象的權力隱喻,其語義演變深刻反映了古代中國對控制力與秩序建構的認知。現代漢語中雖較少使用原義,但其引申用法仍見于“掌握鞭辔”等短語,延續着文化基因的生命力。
注: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未提供鍊接因未搜索到可驗證的線上古籍原文鍊接。
“鞭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鞭(biān):
辔(pèi):
如果需要更深入的曆史用例或古籍出處,建議查閱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
闇奸扁鼻豳雅殘慢成練赤查吹氣如蘭吹煙叨受東牆處子放像鲋子改取挂齒怪駭鬼芋古事鹄奔亭胡雛駕鼓車澆灌教刑佳品疾雷不及掩耳鲸波驚駭局陳酷喜樂事鄰邦留行龍頭拐杖滅國謬采虛譽攀今吊古破罐破摔牆上泥皮錢券起家氣冷裙帶關系染逮肉袒負荊三長兩短喪車三術鬺亨上究梢槭松緊帶庭宇停着痛創望絶位次忤累鄉壩頭相因謏才喜眉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