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假。《三國志·魏志·王粲傳》“ 粲 勸 表 子 琮 ,令歸 太祖 ”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 孫權 自此以前,尚與中國和同,未嘗交兵,何雲‘驅 權 於 江 外’乎……又 白登 在 平城 ,亦 魏武 所不經,北征 烏丸 ,與 白登 永不相豫。以此知 張騭 假僞之辭,而不覺其虛之自露也。”
“假僞”作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權威辭書角度進行解析。《漢語大詞典》指出“假”本義為“借”,後引申為“非真實、僞造”,如《說文解字》注“假,非真也”;而“僞”在《古代漢語詞典》中明确釋義為“人為的虛假狀态”,特指“違背本性的刻意造作”,如《荀子·性惡》載“人之性惡,其善者僞也”。二字連用構成“假僞”時,《辭海》解釋為“通過人工手段制造的虛假事物”,多用于指代仿冒品、僞造文件等具體對象,如《唐律疏議》中“僞造官文書者,皆屬假僞之罪”。該詞在語義強度上較單字使用時更具貶義色彩,現代漢語中常見于法律文書、文物鑒定等專業領域,用以強調事物與真品的本質差異。
“假僞”是一個漢語合成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基本釋義 指虛假、不真實的事物或行為,由“假”(jiǎ)與“僞”(wěi)兩個近義字構成。其中:
文獻例證 南朝史學家裴松之在《三國志注》中曾用該詞批評史料記載的失實,如“張骘假僞之辭”指其内容存在虛構。
近義與反義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境,可描述僞造物品(如假證件)、虛假言行(如僞善),或批判利用虛假手段謀利的行為(如假公濟私)。
需注意,“假”在口語中也可讀作jià(如假期),但“假僞”中僅保留jiǎ的讀音與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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