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嫁取 ”。1.謂嫁女與娶婦。《韓詩外傳》卷四:“有無相貸,飲食相招,嫁娶相謀,漁獵分得。”《漢書·地理志下》:“ 太原 、 上黨 又多 晉 公族子孫……嫁取送死者奢靡。” 顔師古 注:“取,讀曰娶。”
(2).泛指男女成婚。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治家》:“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較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又指出嫁。《玉台新詠·古樂府<皚如山上雪>》:“凄凄復凄凄,嫁娶不須啼,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
“嫁娶”是漢語中描述婚姻儀式的傳統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嫁娶”指男女雙方通過婚姻儀式結為夫妻的行為,包含“嫁”(女方出嫁)與“娶”(男方迎娶)兩個動作。古代文獻如《韓詩外傳》《漢書》中已出現該詞,并存在“嫁取”的異體寫法。
儀式特征
傳統嫁娶需完成三書六禮,包括聘書(訂婚)、禮書(聘禮清單)、迎親書(迎娶憑證)等文書,以及納采、問名、納吉等流程。現代簡化後仍保留擇吉日、迎親、拜堂等核心環節。
社會意義
古代嫁娶常涉及家族聯姻,存在“賣女納財”等經濟行為(《顔氏家訓》提及),而現代更強調雙方自願結合。
在黃曆中,“宜嫁娶”指該日適合舉行婚禮,選擇時需參考雙方生辰八字。當代嫁娶雖簡化流程,但仍重視吉日選擇與儀式感,體現傳統文化延續。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婚俗細節,可參考《萬年曆》或《婚禮紀》等來源。
《嫁娶》是指女子出嫁和男子迎娶,是有關結婚的專用詞彙。
《嫁娶》的部首是“女”字旁,“嫁”字的拆分部首是“女”,“娶”字的拆分部首也是“女”。它們的總筆畫數分别為15畫和9畫。
《嫁娶》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是由兩個單獨的字組成。在繁體字中,嫁字的寫法為「嫁」,娶字的寫法為「娶」。
在古時候,嫁字的寫法稍有不同,是由兩個部分組成,上半部分是“女”字旁,下半部分是另一個字“家”,合起來寫作「婚」。娶字的寫法基本保持一緻,與現代字形相似。
1. 她今天要舉行嫁娶儀式,祝福她婚姻幸福美滿。
2. 在農村,舉辦嫁娶活動是一個重要的社交事件。
1. 新嫁娘:指剛剛結婚的年輕女子。
2. 婚嫁:指婚姻結合,既包括嫁娶,也包括其他婚禮相關的活動。
3. 嫁妝:指女方嫁入時帶給的財物和禮品。
娶親、成婚、結合
離婚、分手、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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