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角逐争奪。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一》:“世外閑身,名心都盡,逢場作戲,勝敗何關。若當局者角争得失,尚慎旃哉!” 康有為 《大同書》乙部:“故兩者相較,與其受壓於一統專制之君,勝受戰禍於多國角争之慘也。”
“角争”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iǎo zhēng,其核心含義是角逐争奪,常用來形容雙方或多方為争奪某種利益或地位而展開激烈競争。以下為詳細解釋:
“若當局者角争得失,尚慎旃哉!”(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
“多國角争之慘也”(康有為《大同書》),均體現政治、權力鬥争中的激烈競争。
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閱微草堂筆記》《大同書》等原著。
《角争》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彙,有着豐富多樣的含義。它可以指代兩隻角之間的争鬥,也可以表示人們之間的争執或争論。
《角争》的第一個字是“角”,它是由部首“角”和三個筆畫組成的。第二個字是“争”,它是由部首“争”和七個筆畫組成的。
《角争》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社會,角是一種重要的象征物,代表着力量和威嚴。而争鬥則是人類社會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因此産生了這個詞彙。
《角争》的繁體字為「角爭」。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角争》在古代的寫法為「觔爭」,其中的「角」字使用了不同的形狀。
1. 兩隻鹿正在角争,為了争奪領地。
2. 同學們在班會上角争不休,讨論班級事務。
3. 這對姐妹之間常常有角争,但最終還是和好如初。
與《角争》相關的組詞有:
1. 角鬥:指兩個人或動物之間的激烈争鬥。
2. 争吵:指人們因意見不合而發生激烈的争論。
3. 沖突:指兩個或多個力量、利益、觀點之間的對立或不一緻。
與《角争》意思相近的詞彙有:
1. 争鬥:指兩個或多個人或勢力之間的激烈沖突。
2. 争論:指為了争奪真理、立場或利益而進行的争辯。
3. 争執:指因意見不合而産生的争吵或争論。
與《角争》意思相反的詞彙有:
1. 和諧:指人與人之間關系融洽,沒有争執和沖突。
2. 協作:指多個人或團體共同合作,共同完成一項任務。
3. 和平:指沒有戰争、沖突和争鬥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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