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剿除,消滅。《金史·古裡甲石倫傳》:“日者遣軍潛擣敵壘,欲分 石州 兵五百權屯 方山 ,勦殺土寇。”一本作“ 剿殺 ”。 瞿秋白 《<魯迅雜感選集>序》:“當時--一九二五,二六年--他們的努力,例如勦殺‘學匪’,或者請出西哲 勖本霍爾 來痛打女師大的‘毛丫頭’之類,總算不是枉費的。”
"勦殺"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語義可拆解為兩部分:
根據《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釋義,該詞多用于描述古代戰争場景中的殲滅性軍事行動,如"勦殺殘寇"即指徹底剿滅殘餘敵兵。在《資治通鑒》等史籍中常見該詞記載重大戰役的殲滅性作戰記錄。
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其語義特征包含三個維度:①軍事鎮壓性質;②徹底消滅的強度;③官方授權的合法性背景。同義詞"剿滅""誅除"與之存在程度差異,前者更強調行動徹底性。
“勦殺”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釋:
“勦殺”意為剿除、消滅,通常指通過武力或強制手段徹底清除目标對象。該詞帶有明顯的暴力性和軍事色彩,多用于描述對叛亂、盜匪或敵對勢力的鎮壓。
“勦殺”是“剿殺”的異體寫法,兩者含義相同。現代漢語中“剿殺”更常見,而“勦”作為“剿”的異體字,現已較少使用。
主要用于曆史叙述或文學作品中,例如描述古代戰争、鎮壓行動,或借喻對某種現象的強力批判。現代日常語言中已罕見。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金史》《三國演義》等原文,或查閱曆史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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