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傳古代鑽木取火,一年之中,隨着季節的變換,取火的木材也相應變換,稱“變火”。語出《周禮·夏官·司爟》:“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 鄭玄 注:“ 鄭司農 説以 鄹子 曰:‘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賈公彥 疏:“火雖是一,四時以木為變,所以禳去時氣之疾也”。 孫诒讓 正義:“謂五時各以其木為燧,鑽以取火。《莊子·外物篇》雲‘木與木相摩則然’是也。”《隋書·王劭傳》:“﹝ 王劭 ﹞曰:‘臣謹案《周官》,四時變火,以救時疾。明火不數變,時疾必興。聖人作法,豈徒然也……伏願遠遵先聖,於五時取五木以變火,用功甚少,救益方大。’”
變火在漢語中屬于專業詞彙,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指周代按四季更替變更取火木材的儀式。《周禮·夏官·司爟》記載:“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具體指:
此舉被認為可調節氣候對人體的影響(《周禮注疏》卷三十)。該制度體現了古人“順天應時”的哲學思想。
在部分北方方言中,“變火”可指:
于消防工程中,變火裝置指能切換燃料類型的燃燒設備(GB/T 15237.1-2000《術語工作》詞彙)。
權威參考資料:
"變火"一詞有兩種不同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進行解釋:
一、作為成語使用():
二、作為古代制度術語():
三、現代延伸理解: 古籍注疏如孫诒讓《周禮正義》認為,這種制度體現了古人對自然規律的順應,通過調節火源材料來適應季節變化,維持人與自然的平衡關系()。
建議具體使用時需結合上下文語境判斷其含義,若需深入考據,可查閱《周禮·夏官》原文及曆代注疏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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