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辯護的意思、辯護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辯護的解釋

(1) [come out in defense of;defend;justify]

(2) 站在某一方,提出理由或事實為其辯解

他作冗長的演說為自己的意見辯護

(3) 在法庭上否定原告申訴的正确性

出庭辯護

詳細解釋

(1).謂能治事管理。《公羊傳·宣公十五年》“什一行而頌聲作矣” 漢 何休 注:“一裡八十戶……選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辯護伉健者為裡正。”一說,辯,當作“辨”。 清 阮元 校勘記:“按辯常作辨。辨即今人所用之辦事。辨護,謂能幹辦護衞也。”

(2).為維護自己或别人的利益而辯解。 魯迅 《華蓋集·忽然想到(四)》:“古人做過的事,無論什麼,今人也都會做出來。而辯護古人,也就是辯護自己。” 冰心 《我們太太的客廳》:“我們的太太在客人前極口替她揄揚,辯護,說她自然,豪爽,她自有她真正的美!” 巴金 《春天裡的秋天》十五:“反正她活着有嘴替自己辯護,我卻不能夠從墳裡爬出來說話。”

(3).法律用語。法院審理案件時,被告人和辯護人根據事實和法律對控告的事實所作的申辯和解釋。參見“ 辯護人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辯護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為維護某種觀點、立場或行為而申述理由、進行辯解的行為,尤其在法律語境中特指為被告申辯的行為。以下為詳細解析:

一、基本釋義

  1. 申述理由進行辯解

    指通過陳述事實或依據,對受質疑的觀點、行為進行解釋與維護。例如在學術讨論中為理論辯護,或在日常交流中澄清誤解。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第89頁。

  2. 法律專業術語

    特指刑事訴訟中,被告人或其委托的律師針對指控進行反駁、申辯,并提出無罪、罪輕或減輕處罰的訴訟行為。此為現代法律體系的核心權利之一。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明确被告人享有辯護權。

二、延伸解析

三、法律場景的深度釋義

在司法實踐中,“辯護”需基于事實與法律依據,涵蓋舉證質證、法律適用辯論、程式合法性審查等環節。例如“刑事辯護”包含:


權威參考來源:

  1.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18年修訂版。
  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21〕1號。

(注:因詞典與法律條文無公開電子版鍊接,來源标注紙質出版物與法規名稱以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網絡擴展解釋

辯護是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依法反駁指控、維護合法權益的訴訟活動。其核心在于通過事實和法律依據,提出無罪、罪輕或減輕處罰的論證。以下是具體解析:

一、法律依據與基本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權委托辯護人。辯護的法定基礎是控訴的存在,其本質為一種對抗性訴訟職能,旨在平衡控辯雙方力量。

二、核心目的與内容

  1. 反駁控訴:針對指控提出無罪、罪輕或應免除處罰的申辯,通過證據和法理削弱控方主張。
  2. 維護程式權利:除實體辯護外,還包括程式性辯護,如申請回避、變更強制措施等,以保障訴訟權利不受侵犯。

三、辯護的分類

  1. 自行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辯護權。
  2. 委托辯護:通過律師或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專業辯護,公訴案件自審查起訴階段可委托。
  3. 指定辯護:法院在特定情況下(如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為未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律師。

四、程式辯護的特殊性

區别于傳統法庭辯論,程式辯護強調對偵查、起訴階段違法行為的對抗,例如申請排除非法證據或宣告程式無效,屬于“防禦性辯護”。

五、實施原則

辯護需嚴格遵循事實依據和法律規定,不得捏造證據或曲解法律。例如,律師需基于客觀證據提出意見,而非主觀推測。

如需進一步了解辯護程式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及權威法律解讀。

别人正在浏覽...

寶钏哱息不亞楚舘脆而不堅蹙鞠擋車丹菊倒驗地地道道地事飛鵲鏡分猷負檐更長漏永拐老乖序閨袵胡柴夾絲玻璃假宿境會絶壤俊弟狂燒曠心怡神連補流漂六色役錢龍胡之痛盟器妙士秘獄耐久嫩碧飄籓墜溷驅吓仍是三支比量嫂嫂社客深山密林沈思熟慮設宴失風石脂水刷俐松漿蕵蕪桃卯天亡鶗鴂退剪外神齆鼻線道小不點兒蕭辰暇豫洩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