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鑒識”。審察辨識的能力。多指識别人才。《三國志·魏志·和洽傳》:“ 洽 同郡 許混 者, 許劭 子也。清醇有鑒識。” 南朝 梁 沉約 《沉文季加侍中诏》:“業宇流正,鑑識超凡。”《舊唐書·陸贽傳》:“得賢有鑑識之名,失實當暗謬之責。” 明 高啟 《代送饒參政還省序》:“對賓客則藉其辭令之善,用人物則取其鑒識之精。”
“鑒識”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鑒識”指審察、辨識的能力,尤其強調在識别人才或事物真僞時的判斷力。拼音為jiàn shí(注音:ㄐㄧㄢˋ ㄕˊ)。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評價人物的識人能力:
現代語境中,“鑒識”不僅限于識人,還延伸至專業領域: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文獻原文,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鑒識是一個由兩個部分組成的漢字,由“鑒”和“識”組成。
“鑒”字由金屬器具和見的意思構成,有觀察、看清、辨别的含義。
“識”字由言和心的意思構成,表示理解、認知、了解等概念。
鑒識這個詞可以理解為通過觀察和認知來辨别事物的真僞或性質。
鑒識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其最早出現在《詩經·邶風·擊鼓》中。
在古時候,鑒識字寫作“觀識”,分别由“觀”和“識”兩個字組成。
在繁體字中,鑒識字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都由“鑒”和“識”組成。
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鑒識這個詞在古時候寫作“觀識”。
1. 她經過多年的學習和實踐,已經具備了一定的鑒識能力。
2. 在藝術品領域,鑒識的技術和經驗至關重要。
3. 鑒識者通過各種手段來判斷一件物品的真僞。
1. 鑒定:通過鑒别和判斷來确定事物的真實性。
2. 識别:通過觀察和了解來辨别事物的差異。
3. 鑒賞:通過鑒别和欣賞來評價事物的價值。
1. 辨别:指通過觀察和對照來識别事物之間的差異。
2. 鑒别:指通過觀察和辨别來判斷事物是否符合标準。
1. 無識:指缺乏觀察和理解的能力。
2. 誤識:指錯誤地判斷或認知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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