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職,充役。 章炳麟 《大過》:“工拙雖殊,其詐欺取財均。且破産以後,猶得踐事朝列以寵其身,慮不為賈人保信與他日退處地也。”
“踐事”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實際行動,具體實施
指不局限于口頭或計劃,而是通過實際行動去完成事情,強調實踐的重要性。例如:“成功需要踐事而非空談。”
供職、充役
指擔任職務或履行某種職責,常見于古代文獻。如章炳麟在《大過》中提到“猶得踐事朝列以寵其身”,即指在朝廷任職。
若需引用該詞,建議根據具體語境選擇釋義。更多細節可參考《漢典》或章炳麟著作。
《踐事》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實行或履行事情、使事情得以實現或完成。
《踐事》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足”部,右邊是“言”部。它總共有11個筆畫。
《踐事》這個詞語最早出現在《詩經·小雅·大東》中,意指實行事情,履行職責。
《踐事》的繁體寫法為「踐事」。
《踐事》在古代稱為“託”,用于指代謀求或執行某項責任或任務。
他在公司中踐事有方,深受上司和同事的贊賞。
踐行、事務、履行、盡職等。
實施、執行、貫徹、實現等。
放棄、廢止、違背、忽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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