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鑒人”。1.照人。 明 葉小鸾 《豔體連珠·發》:“蓋聞光可鑒人,諒非蘭膏所澤。”
(2).知人,察人。 唐 锺辂 《前定錄·喬琳》:“ 彥莊 客 申屠生 者,善鑒人。”
“鑒人”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核心含義,其解釋和用法可通過不同曆史文獻和現代用例得到印證:
照人(物理層面的反射)
指物體表面光亮到可以映照出人的影像。這一用法常見于文學描述,例如:
知人、察人(識人辨性的能力)
指通過觀察判斷一個人的品性或才能,強調對人的洞察力。例如:
補充說明: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和現代詞典定義,可通過等來源進一步查證。
《鑒人》這個詞指的是辨别人的好壞、真假的能力。它包含了對人品、性格、動機等方面的觀察和判斷。
《鑒人》的部首是金,筆畫數為17。
《鑒人》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文化。在古代社會,人們十分重視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和真實性,因此形成了對他人的鑒别能力的重視,并逐漸形成了這個詞彙。
《鑑人》是《鑒人》的繁體字寫法。
在古時候,鑒字的寫法也有所不同。它的古代寫法是“釒人”,由兩個部分組成。其中,“釒”是金的古代形式,“人”則是人字的古代寫法。
1. 他用自己敏銳的洞察力和經驗馬上就能鑒人一透。
2. 高尚的人品讓他能夠準确地鑒人。
3. 他的職業需要他時刻保持對人物的鑒人能力。
1. 鑒别:識别和辨别事物的真僞或特點。
2. 目鑒:目睹并親自判斷事物的好壞與真實。
3. 鑒定:對某一事物進行鑒别和評定。
1. 辨别:識别和判别事物的真僞或差異。
2. 觀察:仔細地看、聽、嗅或感覺某一事物。
3. 分辨:識别出事物之間的特點或區别。
1. 相信:相信他人的話或承諾而不懷疑。
2. 盲目:沒有理性、邏輯或思考的盲從行為。
3. 推測:根據片面證據或猜測判斷事物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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