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枚舉。一一列舉。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 陳千秋 雖死, 孫文 、 林奎 尚在; 唐才常 雖死, 張之洞 尚在;保國會之微言,不箸竹帛,而入會諸公尚在;其足以證明 長素 之有志革命者,不可件舉。”
“件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逐一列舉”,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件舉”指将事物逐一分列、詳細枚舉,強調有條理地一一陳述。該詞由“件”(表個體單位)和“舉”(表提出)組合而成,字面可理解為“按個體單位提出”。
用法與例句
常見誤用辨析
需注意與“舉一反三”等短語區分。例如“通過事件舉一反三”中的“件”指“事件”,與“件舉”的“逐一列舉”含義無關。
權威來源支持
漢典明确将“件舉”解釋為“枚舉,一一分開列舉”,并指出“件”字本義為分解、分列,進一步佐證其詞義。
提示: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曆史文獻或特定專業領域(如法律條文分析)。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章炳麟相關著作或法律文書。
件舉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事情的陳述和舉例。它可以用于表達一件具體的事情或是引用一件事作為例證。該詞通常用于口語和文言文中,具有較高的書面語規範性。
件舉的部首是“月”(yuè),總筆畫數為16畫。
件舉是一個古老的漢字,源自于古代漢語。在繁體字中,件舉的寫法為「件舉」。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件舉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篆書中,它們的寫法為「厫舉」。
1. 這篇作文中的例子舉得很典型,說明了作者觀點。
2. 在辯論中,舉出幾個具體的事例,有助于理清思路。
1. 可舉(可以舉例的)
2. 無可舉之例(沒有可以舉例的情況)
例證、舉例、舉證
無舉、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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