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被監禁。 唐 劉肅 《大唐新語·持法》:“赦雲:‘見禁囚。’徒 沂州 反者家口并繫在州獄,此即見禁也。” 宋 司馬光 《西京應天禅院及會聖宮奉安仁宗英宗皇帝禦容了畢德音制》:“見禁罪人,除故殺、劫殺、鬭殺、謀殺……不赦外,雜犯死罪,降從流内。”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台省·台省之玷》:“ 北京 禦史 鄒師顔 等劾啟禦史 李公敏 ,娶見禁罪囚親屬為妾,或挾其妻就飲人家,通宵不返,廉恥道喪,漸習成風。”
“見禁”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見禁”指現被監禁的狀态,其中“見”通“現”,表示當前、現在;“禁”指拘押、監禁()。該詞多用于古代法律文書或曆史文獻中,描述囚犯的實時關押情況。
唐代用例
劉肅《大唐新語·持法》記載:“赦雲:‘見禁囚。’”指赦免對象為當前被監禁的囚犯()。
宋代用例
司馬光在诏書中提到“見禁罪人”,特指當時被關押的罪犯,并區分了不同罪行的赦免條件()。
主要用于古代司法語境,如:
需注意與“見禁”易混淆的現代解釋: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看到禁令”,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對字面的誤讀。從曆代用例來看,“監禁”是唯一明确的曆史含義。
“禁”字在古漢語中讀作jìn時,多與限制、拘押相關,如“禁锢”“禁止”;而讀jīn時則表承受義,如“弱不禁風”()。
《見禁》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指能夠看見的限制、禁止。
《見禁》這個詞的部首是「⺾」(示部),總共有7畫。
《見禁》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見于《周禮·王制·諸侯禮》。在古代,「見」形容上部為「⺍」(丑部),下面是「⺾」(示部),表示了「把東西封住,使看不見」的意思。而「禁」則由「⺮」(竹部)和「一」(一點兒)組成,表示了「禁止、限制」的含義。
《見禁》的繁體字為「見禁」。
在古代,「見禁」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在《康熙字典》中,「見」的上部為「⺌」(刃部),下面是「⺾」(示部),表示了「禁止、限制」的意思。
1. 這個區域是禁止外人進入的,有見禁之規定。
2. 在這座城市中,你會見到許多見禁的标識。
見禁标,禁令
限制、禁忌
開放、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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