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價值倍于常金的好金子。古代金銀銅通言金。亦泛指多量的金銀錢帛。《孟子·公孫丑下》:“前日於 齊 ,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 趙岐 注:“兼金,好金也,其價兼倍於常者。” 晉 陸機 《贈馮文罴》詩:“愧無雜佩贈,良訊代兼金。” 唐 王維 《酬賀四贈葛巾之作》詩:“野巾傳惠好,茲貺重兼金。” 清 程恩澤 《粵東雜感》詩:“有盡兼金傾海去,無端奇貨挾山來。”
"兼金"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感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成色上等的精煉黃金。該詞最早見于《孟子·公孫丑下》"前日于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漢代趙岐注解為"兼金,好金也,其價兼倍于常者",說明其本義指價值倍于普通黃金的優質金屬。
從構詞法分析,"兼"字含有"雙倍、加倍"的疊加屬性,與"金"組合後形成偏正結構,強調金屬的純度與價值等級。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特别指出:"凡雲兼者,皆謂二分相亞也",這一訓诂佐證了該詞強調黃金成色倍勝尋常的特性。
在具體使用中,該詞常見于三類語境:一是作為貴重饋贈品,如《蘇轼文集》載"蒙惠兼金,佩荷眷意";二是形容器物精良,如《周禮·考工記》"金錫半謂之鑒燧之齊"鄭玄注引作"兼金";三是作為價值衡量單位,明代《天工開物》記載"上兼金率十換,中者五六換"。
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價值倍于常金的好金",這一解釋延續了古代訓诂的核心要義。需要注意的是,隨着貨币制度的演變,該詞已不作為現代金融術語使用,主要保留在古籍研究和文學創作領域。
“兼金”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面意義
指價值倍于常金的好金子。古代“金”泛指金銀銅等金屬,因此“兼金”既可指成色上乘的貴金屬(如黃金),也可指價值翻倍的錢帛財富。
引申含義
後擴展為泛指大量金銀財物,如《孟子·公孫丑下》記載齊王贈送“兼金一百”(即百镒黃金),但孟子未接受,體現其清廉。
古代金屬貨币體系中,“金”的範疇較廣,不同時期可能側重不同材質。“兼金”強調品質或價值的倍增,如趙岐注《孟子》時解釋:“其價兼倍于常者”。
“兼金”既指優質貴金屬,也象征財富或珍貴事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側重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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