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鞭鐙 ”。
從現代漢語詞典學角度分析,“鞭凳”并非一個被權威詞典收錄的标準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字源和可能的語境推測,以下為專業解析:
指古代刑具或驅趕牲畜的工具,引申為“鞭打”“驅使”。
《說文解字》釋:“鞭,驅也。從革便聲。”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
指無靠背的坐具,如闆凳、方凳。
《康熙字典》引《集韻》:“凳,床屬,通作橙。”
來源:《康熙字典》
權威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語大詞典》均未收錄“鞭凳”詞條,說明其非常用詞或存在誤寫。
結合古代刑具史,推測“鞭凳”或為兩種刑具的合稱:
《明史·刑法志》載:“拷訊具,有杖、枷、鐐、夾棍……凳。”
來源:《明史》卷九十五
用戶可能混淆以下詞彙:
釋義:用鞭子或闆子抽打,引申為譴責、批判。
《漢書·刑法志》:“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來源:《漢書》
釋義:木質或竹制無靠背坐具。
“鞭凳”在規範漢語中無明确定義,建議根據語境核實是否為“鞭笞”(刑罰動作)、“刑凳”(刑具)或“闆凳”(家具)的誤寫。如需進一步考據,可查閱《中國古代刑具史》(中華書局)或《漢語大字典》。
“鞭凳”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來源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信息的解釋:
本義
“鞭凳”是“鞭镫”的異寫形式,指馬鞭和馬镫,屬于馬具的組成部分。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詞典中被提及,如滬江線上詞典等。
擴展解釋
部分低權威性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成語,比喻“人際關系緊張、互相猜疑”,但這一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誤傳或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
若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專業古籍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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