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殲滅俘獲。 明 宋濂 《趙公神道碑銘》:“公贊畫祕計,分命諸将隨方應敵,剪獲甚衆。”
《漢語大詞典》及《現代漢語詞典》均未收錄“剪獲”作為獨立詞條。從構詞法分析,“剪”本義指用刀具使物體斷開,《說文解字》載“剪,齊斷也”;“獲”在甲骨文中象手持隹(鳥)形,本義為獵得禽獸,後引申為取得、得到。二字組合可推測為“通過剪除手段獲取”的動賓結構,但該用法在傳世文獻中未見典型用例。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代漢語虛詞詞典》指出,類似結構的複合詞多出現于特定方言或行業術語中。建議使用者優先考慮是否屬于地方方言詞彙,或存在字形訛誤可能。如需準确釋義,建議提供具體語境以便進一步考辨。
“剪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該詞的核心含義為“殲滅俘獲”,多用于描述軍事行動或鬥争中對敵方的打擊成果。
詞義構成
曆史用例
明代宋濂在《趙公神道碑銘》中記載:“分命諸将隨方應敵,剪獲甚衆”,描述趙公指揮作戰時殲滅并俘獲大量敵軍的場景。
部分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捕捉或獲得某種東西”,可能與字面拆分有關,但根據權威典籍和多數文獻考證,其實際含義更偏向軍事領域的“殲滅俘獲”。建議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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