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官署名。 宋 制,門下省設登聞檢院、登聞鼓院,掌管受理官員及士民章奏表疏。凡申訴進狀,先經鼓院,或為所抑,則至檢院。二院合稱簡(檢)鼓院。見《宋史·職官志一》。 宋 李綱 《建炎進退志總叙》上之上:“今艱難之際,四方休戚利害日欲上聞,而士民之願效其智慮尤多。陛下即大位已踰月,而簡鼓院猶未置,恐非所以通下情而急先務者。”
簡鼓院是中國古代官署名,最早見于宋代文獻記載,為中央監察機構下屬部門,主要負責監察官員儀容、禮儀規範及朝會紀律。其名稱由“簡”“鼓”“院”三部分構成:“簡”取簡閱、檢視之意,“鼓”象征警示與監督功能,“院”指代官署建制。
從職能考證,該機構與宋代禦史台制度密切相關。《宋史·職官志》記載禦史台轄“殿院、台院、察院”三院,而《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九十八提及“簡鼓官”設置于天聖年間,掌糾察百官朝參失儀者。其具體工作包含記錄官員朝會遲到、儀容不整等行為,并依《慶元條法事類》卷十《職制門》相關規定進行奏劾。
現代漢語工具書如《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2375頁收錄該詞條,釋義為“宋代監察機構所屬部門”。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官制大辭典》指出,該機構在元豐改制後職能并入禦史台察院體系。由于現存史料有限,具體運作細節尚待更多考古發現佐證。
“簡鼓院”是宋代門下省下設的官署機構,其核心職能與官員、百姓的申訴流程相關。以下是綜合解釋:
定義與組成
簡鼓院是登聞檢院與登聞鼓院的合稱。兩院均隸屬于門下省,負責受理官員及民衆的奏疏、申訴等文書(《宋史·職官志一》記載)。
職能與運作
名稱考辨
“簡鼓院”中的“簡”可能為“檢”的誤寫(因“檢院”與“鼓院”并稱),但曆史文獻中二者混用,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建議進一步查閱《宋史·職官志》或李綱《建炎進退志》等原始史料,以獲取更權威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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