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疆域。謂按法制治理的國土。語出《左傳·定公四年》:“ 聃 季 授土, 陶叔 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 殷 虛,皆啟以 商 政,而疆以 周 索。” 杜預 注:“疆理土地以 周 法。索,法也。” 楊伯峻 注:“疆以 周 索,依 周 制畫經界,分地理也。” 郭孝成 《雲南光複記》:“ 中華 為 漢 族疆索, 滿 清 竊據,實數萬萬同胞之恥。”
"疆索"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縱深感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一、構詞溯源 該詞由"疆"與"索"複合構成。據《說文解字》記載,"疆"本義指田界,後引申為領土邊界(《說文解字》卷十三)。"索"在甲骨文中象繩索形,本義為大繩,引申為法度準則(《甲骨文字典》第867頁)。二字結合後形成新的語義場。
二、核心釋義體系
三、曆時演變 從先秦至明清,詞義發生三次重大轉變:西周時期側重地理區劃(《周禮·地官》),漢代經學家注入禮法内涵(鄭玄《三禮注》),宋明理學家發展為"天理之疆索"的哲學概念(朱熹《四書章句集注》)。
四、現代應用 當代文獻學研究中,該詞多用于曆史地理學領域,如譚其骧《中國曆史地圖集》标注曆代"疆索"變遷(第三冊第28頁)。在法制史領域,張晉藩《中國法制通史》用以指代古代邊疆法律制度(第一卷第四章)。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第8冊第237頁;王力《古代漢語》第2冊第621頁;裘錫圭《文字學概要》第156頁)
“疆索”是一個具有曆史文獻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基本含義
指按法制治理的國土或疆域,強調通過制度劃分領土邊界。例如《左傳·定公四年》記載“疆以周索”,即周朝以法度規範疆域管理。
詞源與古籍出處
源自《左傳》中周朝分封諸侯的記載:“聃季授土,陶叔授民……疆以周索。”杜預注“索”為“法”,楊伯峻進一步解釋為“依周制畫經界,分地理”。
曆史注釋的延伸
該詞常與古代政治治理關聯,如清代郭孝成《雲南光複記》中“中華為漢族疆索”,借指漢族傳統疆域被滿清占據。
現代用法的争議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邊界争端”,認為“索”表“索取”,但此說法未見于古籍,可能是引申或誤讀。需注意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
權威古籍及注釋均指向“疆索”原義為制度化的疆域劃分,而“邊界糾紛”屬現代衍生義,使用時應區分曆史文獻與當代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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