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orytelling] 故事的述講
“講故事”的漢語詞典釋義與文化内涵解析
“講故事”是一個常見的漢語動賓短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向他人叙述虛構或真實的事件、情節。它不僅是語言表達的基本形式,更是人類文化傳承、情感交流與知識傳遞的重要載體。以下從詞典釋義、文化功能及現代應用三個層面進行詳細闡釋:
基本釋義
“講故事”由動詞“講”與名詞“故事”構成。“講”意為叙述、解說,“故事”指具有情節的叙事内容。該短語強調通過語言組織事件的發展過程,通常包含人物、沖突、結局等要素。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故事”的定義為“真實的或虛構的用作講述對象的事情”。
動作本質
該行為需包含叙述者(講述人)、内容(故事本體)、受衆(聽衆或讀者)三要素,通過語言藝術構建叙事場景,激發受衆的想象與共情。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漢語動詞用法詞典》将“講”歸類為“言說類動詞”,強調其傳播性特征。
文化傳承載體
傳統民間故事(如神話、傳說)通過口述代代相傳,保存族群記憶與道德觀念。例如《中國民間文學概論》(鐘敬文主編)指出,故事是“民衆集體創作的口頭叙事文學”,承載曆史認知與價值觀教化。
教育認知工具
兒童通過故事理解社會規範與情感表達。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明确将“講故事”列為語言領域關鍵能力,認為其能“培養傾聽習慣與叙事邏輯”。
現代傳播策略
在品牌營銷、公共宣傳等領域,“講故事”(Storytelling)成為構建情感聯結的手段。如《傳播學教程》(郭慶光著)提出叙事是“信息軟性植入的有效路徑”。
文學創作手法
小說、影視劇本等藝術形式均以故事為核心,注重情節結構與人物塑造。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強調“故事性”是小說區别于其他文體的本質特征。
隱喻性表達
日常語境中,“講故事”可引申為“編造不實信息”(含貶義)。例如:“他所謂的證據全是講故事。”
來源:《漢語慣用語詞典》(溫端政主編)收錄此類口語化用法。
結語
“講故事”既是語言的基本應用,也是融合文化、教育、藝術的多維實踐。其價值不僅在于傳遞信息,更在于構建人類共通的情感體驗與意義網絡,成為跨越時空的叙事藝術。
注:文獻來源未提供可驗證的公開鍊接時,标注權威出版物名稱與作者信息以保障參考可靠性。
“講故事”指通過語言、文字或視覺形式叙述虛構或真實事件的行為,其核心在于通過情節、人物、環境等元素傳遞信息、情感或價值觀。以下是詳細解析:
基本結構
核心要素
功能價值
現代延伸
不同文化中的叙事傳統差異顯著,如中國章回小說的“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式懸念,與西方戲劇“三一律”結構形成鮮明對比。當代數字媒介更衍生出跨媒體叙事等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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