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尚書省負責檢查執法之事的部門。《宋史·職官志三》:“左曹分案三:……曰檢法,掌凡本部檢法之事。” 宋 高承 《事物紀原·持憲儲闱·檢法》:“ 唐 置禦史臺推直官而無檢法, 宋 朝 元豐 中, 神宗 正官制,除推直始置檢法之官。”
“檢法”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主要分古代和現代兩種解釋:
指宋代尚書省下設的執法監督機構,負責檢查法律執行情況:
作為合成詞,指代檢察機關和法院兩大司法機關:
需注意與“公檢法”區别:後者是公安、檢察、法院的合稱,而“檢法”特指後兩者。現代用法中,該詞更常見于概括性表述,非嚴格法律術語。
《檢法》是由“檢察”和“法律”的組合而成的詞語,是指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和案件進行調查、審查、起訴等法律行為的總稱。
《檢法》的拆分部首是“扌”和“氵”,其中,“扌”表示手,表示人工進行的行為;“氵”表示水,表示事物與水有關。
《檢法》的總筆畫數為12畫。
《檢法》這個詞最早來源于中國的法律制度。檢察機關是國家公權力機關,負責依法對犯罪及其他刑事犯罪行為進行偵查、起訴和審判監督等,維護社會穩定和************。
《檢法》的繁體字為「檢法」。
古時候,《檢法》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現代漢字的形狀與古時候漢字寫法有所變化。可能的古時候寫法是「檢法」。
1. 檢法是國家法律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2. 在人民*********的工作實踐中,檢法起着重要的法律監督作用。
- 檢察機關
- 檢察員
- 檢舉
- 法律
- 法律程式
- 法律職業
司法、法律、判決、審判
違法、犯罪、罪犯、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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