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定;核定。 黃遠庸 《蛛絲馬迹之省制案》:“大意謂省長之任用共有五法……(四)先由議會選舉數人,再由中央簡定。”
“簡定”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作為成語的含義()
作為普通詞彙的含義()
注意:兩種解釋的差異源于語義演變和語境變化。日常交流中若強調簡潔性,可參考成語用法;涉及行政或文書場景時,則可能指向審定含義。建議結合上下文進一步判斷具體指向。
《簡定》這個詞可以理解為簡單明了的确定、規定、明确的意思。它由“簡”和“定”兩個字組成。
“簡”字的部首是豎鈎,其筆畫數為七。按照繁簡體字的寫法,繁體字的“簡”字形狀稍微複雜一些,但基本上保留了簡體字的筆畫順序和結構。
“定”字的部首是宀,其筆畫數為八。繁體字的“定”在形狀上與簡體字接近,也是保留了簡體字的筆畫順序和結構。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但在《簡定》這個詞中,兩個字的基本形狀和筆畫順序與現代漢字相似。
1. 在會議上,有關部門對環境保護目标進行了《簡定》,力求簡潔明了,易于實施。
2. 這個項目需要一個明确的工作流程和任務分工,我們需要對任務進行《簡定》。
組詞:簡書、簡曆、定期、定居
近義詞:明确、規定、确定
反義詞:模糊、不明确、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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