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的意思、假定的詳細解釋
假定的解釋
(1) [hypothesis]∶見“ 2 假設”
自然哲學家假定化學物質的組成是由于電力的緣故
(2) [presume;assume]∶見“ 1 假設”
必須假定他是無罪的
詳細解釋
(1).姑且認定;如果。 瞿秋白 《亂彈·談談<三人行>》:“我們就假定是這樣罷:這是農民小資産階級。”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娘兒們也不行》:“所以假定娘兒們來統治了,天下固然仍舊不得太平,而且我們的耳根更是一刻兒不得安靜了。”
(2).推想,料想。 朱自清 《中國歌謠》:“《大雅》和《頌》,可以說沒有歌謠……《小雅》的樂聲,可以奏非歌謠。故二者都佔了一部分--這是我的假定。” 方紀 《三峽之秋》四:“人們在勞動中,在戰勝自然和認識自然的過程中,頭腦裡所幻想的,希望的,有時是假定的東西,被逐步證實了,看得清楚了。”
(3).科學上對客觀事物的假設。參見“ 假設 ”。
詞語分解
- 假的解釋 假 ǎ 不真實的,不是本來的,與“真”相對:假山。假話。假冒。假釋。假死。虛假。真假。弄虛作假。 借用,利用:假借。假貨。假道(借路)。假手(利用他人為自己辦事)。假公濟私。不假思索(用不着想)。 〔
- 定的解釋 定 ì 不動的,不變的:定額。定價。定律。定論。定期。定型。定義。定都(?)。定稿。定數(?)(a.規定數額;b.指天命;c.規定的數額)。斷定。規定。鑒定。 使不變動:定案。定罪。決定。确定。 平安
專業解析
“假定”在漢語中是一個常用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在未經證實或确認的情況下,姑且設定或認為某事物是如此。它通常用于理論探讨、邏輯推理、假設情境或臨時性判斷中。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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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 姑且認定;假設:指在缺乏确鑿證據或事實基礎時,暫時性地設定某個前提、條件或情況為真,以便進行後續的推理、讨論或驗證。例如:“我們假定這個方案可行,下一步該如何實施?”
- 權且當作:有時也表示在特定語境下,暫時性地将某事物視為另一事物。例如:“在計算中,我們可以假定摩擦力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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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性特征:
- 動詞:這是“假定”最主要的詞性,表示“做出假設”的動作。它常帶賓語(假定什麼),或構成“假定…”的句式引導條件從句。
- 名詞:有時也可用作名詞,指代所做的假設本身。例如:“這個假定需要進一步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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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與語境:
- 邏輯推理與科學研究:是構建理論模型、進行實驗設計、推導結論的基礎步驟。例如:“科學家假定存在一種未知粒子來解釋觀測現象。”
- 法律與規章:在法律條文或規則中,用于設定某種情況下的處理方式或責任歸屬。例如:“假定被告無罪,是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即“無罪推定”原則)
- 日常讨論與規劃:在探讨可能性、制定計劃或分析問題時,用于設定讨論的前提。例如:“假定明天下雨,我們的活動就需要改期。”
- 數學與計算:在解題或建模時,設定初始條件或簡化條件。例如:“假定X為一個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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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近義詞的辨析:
- 假設:與“假定”意義非常接近,常可互換。但“假設”可能更側重科學性和系統性,強調為研究或論證而提出的有待證明的命題。
- 設想:更側重于在腦海中構思、想象,不一定強調其作為推理前提的臨時性或待驗證性。
- 如果:是連詞,用于引導條件狀語從句,表示純粹的條件關系,本身不包含“姑且設定”的意味。
權威來源參考: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2016).現代漢語詞典 (第7版). 北京:商務印書館. (該詞典是漢語規範化的權威工具書,對“假定”一詞有清晰定義和用法說明)。
-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1986-1993).漢語大詞典.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大型曆時性漢語語文詞典,收錄了“假定”的詞義演變和豐富例證)。
- 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作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權威機構,其發布的規範及指導性文件對詞語的理解和使用具有指導意義)。
網絡擴展解釋
“假定”是一個多場景使用的詞語,其核心含義是在缺乏确鑿依據時,暫時設定某種條件或結論作為推理或讨論的基礎。具體解釋如下:
1. 基本定義
- 動詞用法:指在未經驗證的情況下,暫時接受某個命題為真。例如:
“我們假定明天會下雨,那麼活動需要改期。”
- 名詞用法:指被暫時設定的前提或假設。例如:
“這個理論建立在三個基本假定之上。”
2. 常見應用場景
- 學術研究:用于提出科學假設或邏輯推理的起點。例如:
“實驗中假定溫度恒定,以簡化計算模型。”
- 法律與辯論:作為邏輯論證的基礎。例如:
“無罪假定是司法體系的重要原則。”
- 日常對話:表達對可能情況的推測。例如:
“假定你中了彩票,會怎麼規劃生活?”
3. 與近義詞的區分
- 假設:更強調“提出待驗證的猜想”,如“科學假設需通過實驗證明”。
- 假設 vs 假定:前者側重“可能性探索”,後者側重“暫時接受為前提”。例如:
“假設宇宙存在外星生命”(探索可能性);
“假定方程成立,推導後續結論”(接受為前提)。
4. 語法與搭配
- 常見搭配:“假定……那麼……”(用于條件句)、“基本假定”、“理論假定”。
- 否定形式:可通過上下文或副詞體現,如“這一假定未必成立”。
5. 注意事項
- 在嚴謹領域(如數學、法律)中,假定需明确聲明,避免邏輯漏洞。
- 日常使用需根據語境判斷是否隱含“不确定性”,例如:
“我假定你知道這件事”(可能暗示對方實際不知道)。
如果需要更具體的語境分析或例句,可提供實際用例進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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