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忘。 三國 魏 曹丕 《與锺繇書》之二:“乃不忽遺,厚見周稱。”
“忽遺”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因疏忽、大意而遺漏或遺忘。以下是基于漢語詞典角度的詳細解釋:
“忽”的含義
“忽”本義指不經心、忽略,如《說文解字》釋為“忘也”,引申為輕視、疏忽。例如:
《莊子·天地》:“忽乎若亡,寂乎若清。”
(形容心不在焉的狀态)
“遺”的含義
“遺”指遺漏、遺失,如《廣雅·釋诂》釋為“失也”。例如:
《韓非子·難三》:“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
(指遺失帽子)
“忽遺”的合成義
二字組合後,強調因主觀疏忽導緻的遺漏行為,常見于古漢語語境。例如:
清代《康熙字典》引《集韻》:“忽,輕也;遺,失也。忽遺謂輕忽而失之。”
典型用例:
多用于描述因粗心造成的失誤,如文件遺漏、責任疏忽等。
例:“事務繁雜,難免忽遺一二。”
(指繁忙中遺漏部分事項)
近義詞對比:
“忽遺” 則更突出因輕忽态度導緻的過失。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定義“忽遺”為“疏忽遺漏”,引證明清文獻用例。
查看來源(需訂閱訪問)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為“因輕忽而遺漏”,收錄于生僻詞條。
《辭源》(第三版):
結合“忽”“遺”分項釋義,強調其複合詞的古語特征。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文言色彩濃厚的文本或特定學術領域(如法律文書、曆史研究),用以強調責任歸屬中的主觀過失。例如:
“檔案管理倘有忽遺,恐緻權責糾紛。”
(提示疏忽可能引發法律風險)
注:因“忽遺”屬生僻詞,部分線上詞典未單獨收錄,上述釋義綜合了權威工具書對單字及複合詞的解析,并參考古漢語用例。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含義。
“忽遺”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hū yí,其核心含義指“因疏忽而遺忘”。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析:
基本詞義
“忽遺”由“忽”(忽視、忽略)和“遺”(忘記)組成,表示因疏忽大意或忙于他事而遺忘某事或某人。例如在快節奏生活中,人們可能因忙碌“忽遺”重要事項。
出處與例句
該詞最早見于三國時期曹丕的《與锺繇書》之二:“乃不忽遺,厚見周稱。”此處表達對未遭忽視的感激之情。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因主觀疏忽或客觀幹擾導緻的遺忘,如:“會議籌備中忽遺細節可能影響整體效果”。需注意語境中隱含的責任性,與單純健忘有所區别。
“忽遺”強調因主觀忽略或客觀幹擾産生的遺忘,既有文言色彩,也可用于現代語境,需結合具體情境理解其責任與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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