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槚木荊條制成的刑具,用以笞打。《晉書·虞預傳》:“臣聞間者以來,刑獄轉繁,多力者則廣牽連逮,以稽年月;無援者則嚴其檟楚,期於入重。”《陳書·新安王伯固傳》:“為政嚴苛,國學有墯遊不脩習者,重加檟楚。”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十:“又有 蔣貽恭 者,好嘲詠,頻以此痛遭檟楚,竟不能改。”
“槚楚”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定義
讀音為jiǎ chǔ,指用槚木(一種質地堅硬的樹木)和荊條制成的刑具,主要用于笞打懲罰。這一刑具在古代司法和刑罰體系中較為常見。
構成與用途分析
曆史文獻中的例證
文化與社會意義
槚楚不僅是刑具,更象征古代等級制度下的權力壓制。其頻繁出現在史書中,揭示了封建時期法律懲戒與道德約束的雙重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記載或不同朝代的刑罰演變,可查閱《晉書》《陳書》等原始史料。
槚楚是一個古代漢字,表示架在車轅上的木料。其字義解釋為木制的車轅架子。
槚的構造為木頭(木)加上甲(田)部首,共計7個筆畫;楚的構造為木頭(木)加上者(者)部首,共計13個筆畫。
槚楚這個詞源自古代,最早出現在《周禮·春官宗伯·大宗伯》中。在古代的文獻中,槚楚被用來描述古代車轅上的木支架。
在繁體字形态中,槚的形狀與簡體字保持一緻,而楚的字形變化較為明顯,繁體字中楚的上部分多了一個額外的口符號。
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槚楚在古代會有一些書寫變體。
例如,有的文獻中,槚的下部分會寫成木字的左邊是豎形,右邊是橫形,而不是現代的田字形态。
楚也有變體,有的古代文獻中,楚的上部分會多一筆橫畫,使其形狀更接近于一個方塊。這種形态也是常見的古代楚字書寫形式。
例句:他把槚楚架子放在車轅上,使得牲畜可以順利拖曳車子。
組詞:木槚、車轅槚
近義詞:車械、轅架、木架
反義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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